白天耗到黑夜!兩車上演真實版黑羊白羊堵路 波麗士也傻眼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桃園中壢區一條狹窄巷弄,前(5)天傍晚竟上演真實版「黑羊白羊」互不相讓的戲碼!兩輛自小客車行經長春路261巷時,因會車互不禮讓,竟從下午一路僵持到晚間,前後時間長達約3小時,導致後方車輛無法通行,只能被迫改道。

目擊者吃完晚餐 兩車仍原地對峙
兩車對峙狀況,還被因而遭堵塞無法通行的其他用路人拍攝下來,從照片的環境光源,可清晰辨識事件起初還是白天時間,但直到天色已黑,雙方車輛仍將僵持原地「敵不動、我不動」,畫面在社群平台上瘋傳,網友打趣道:「想不到黑羊跟白羊的故事,過了兩千年在台灣發生了」、「現實版白羊與黑羊。比毅力就是了」、「至尊對決,從天明槓到天黑」。
還有目擊者透露:「我昨天也有遇到🤣🤣,那時候附近住戶叫我們回轉,回家洗澡吃飯不要跟他們耗,他們已經對決三十分鐘了🤣🤣」、「我白天拍一張,回家吃晚餐、拉完屎,再回去還在,搞了2小時警察才來趕人」。

警獲報趕抵現場調解 雙方駕駛終妥協離去
中央社報導,中壢分局文化派出所長賴柏仁表示,警方於當天晚間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行車糾紛。員警趕抵現場時,發現兩輛轎車仍舊在狹窄巷弄中互不相讓,造成後方交通嚴重受阻。儘管警方到場協調,雙方駕駛最初依然態度強硬,不願退讓。但在警方耐心溝通與指揮下,兩方才最終同意各自駛離,現場交通隨即恢復順暢,雙方駕駛也未再有進一步爭執。
警方呼籲民眾相互禮讓
中壢分局藉此事件呼籲廣大民眾,行經巷弄或狹窄路段時,務必秉持相互禮讓的原則,主動禮讓對向車輛。警方強調,因爭道而引發糾紛,不僅會造成交通阻塞、浪費寶貴時間,更可能影響行車安全。期望所有用路人能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兩車駕駛人恐違反交通法規受罰
兩車駕駛人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構成「妨礙交通」或「未依規定禮讓」行為:
「妨礙交通」之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第一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第二款、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第四款、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第五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未依規定禮讓」之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也明確指出,在狹窄道路上會車,一定要互相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6條:
1.此條文規範了「汽車駕駛人交會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2.雖然條文主要針對「峻狹坡路」或「山路行車」的禮讓規定,但其精神在於「會車時應相互禮讓」。
3.雖然新聞中未明確指出該巷弄是否為坡路或山路,但既然描述為「道路狹窄」且「互不相讓」,顯然是違反了會車時應當禮讓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