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被爆父曾是鄭文燦部屬!換班裁定交保有貓膩? 法院曝調查結果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於2017年擔任桃園市長時,藉由華亞科技廠區擴大的開發案,向農地地主收賄500萬元,但開發案因故延滯,鄭隔年透過白手套退錢,涉犯貪污、洗錢及洩密罪,6日遭檢方聲押禁見,桃園地院鄧姓女法官開庭後,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檢方不服已抗告成功,高院今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院更裁。不過,媒體報導鄧法官的父親曾是鄭文燦的部屬,質疑交保之事有貓膩,但桃園地院調查後,強調「沒有問題」。
鄧法官父親曾是鄭文燦部屬
38歲的鄧姓女法官原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021年轉任桃園地院法官,據媒體報導,鄭文燦先前擔任桃園市長時,鄧法官的父親是桃園市府政風處長,鄧父已屆齡退休。
此外,鄧法官原本是7月12日晚間值班,但日前跟同事換班,換成5日晚間輪值,因此6日白天審到鄭文燦遭聲押案,外界質疑鄧法官換班之事不單純,但《知新聞》詢問桃園地院行政庭長劉為丕,劉表示,法官換值班是常見的事,鄧法官申請換班之事,經過主管簽核,且早在7月4日就公告換班,當時根本無從得知檢方將於6日聲押鄭文燦。
鄭文燦聲押案將由其他法官審理
劉庭長並說,桃園地院也已調查鄧法官是否「應迴避卻未迴避」鄭文燦案,但查無迴避事由,也就是說,鄧法官的父親雖曾是鄭文燦部屬,但法律並沒有規定法官不能審理父親長官的案子。
記者今下午致電鄧法官,但她沒接電話。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的交保裁定今被高等法院撤銷後,桃院將依規定由其他法官重新審理鄭文燦遭聲押禁見案。
《刑訴法》明列法官迴避事由
一名司法院官員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官迴避事由,包括「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配偶、八親等內血親、五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法官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官曾為被告的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
其他迴避理由包括「法官曾為本案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法官曾執行本案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職務」、「法官曾參與前審裁判」,以及「足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