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修正黨產條例替救國團61筆不動產解套 綠委下重話:貪婪搶食國家財產

政治 國會攻防
2024/06/14 21:47
法亞施 文章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救國團2019年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名下61筆不動產及13.9億餘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收歸國有,國民黨立委游顥等37人所提黨產條例修法,上周(7日)遭民進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今捲土重來、贏下表決,該案將交付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綠委林俊憲斥藍委貪婪搶食屬於國家的東西,明知黨產條例合憲仍硬幹;藍營則批政府黨同伐異追殺救國團等人民團體,未經司法審判直接查封扣押,何來正義。

藍委提黨產條例修正草案,被視為救國團條款,該案今表決順利付委審查。資料照/救國團提供 zoomin
藍委提黨產條例修正草案,被視為救國團條款,該案今表決順利付委審查。資料照/救國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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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1952年成立,初始名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1969跟國防部的隸屬關係解除,改由行政院督導,並變更為社會運動機構,1989年登記為社團法人,而國民黨執政時期的行政院則數次將原登記國有的不動產無償變更登記為救國團所有。

黨產條例2016年8月10日公布實施,成立了黨產會,黨產會2022年7月祭出行政處分,認定救國團持有的61筆土地、建物及13億9449萬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全數移轉國有,國有財產署2023年7月完成61筆不動產「登記國有」,包括金山、墾丁、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等建物在內。

藍委抨擊黨產條例釀行政機關不當擴權

游顥等37名藍委提出黨產條例第4條、第34條修正草案,案由是鑑於黨產條例致生行政機關不當擴權,嚴重侵害、妨礙救國團等公益團體權益與正常運作,也損及社會和諧,偏離初始立法目的,因此主張修法,將曾隸屬國家的法人、團體或機構排除在政黨附隨組織之外,並要求條文修正內容溯自2016年8月10日條例公布施行日起適用。

該案上周在院會被綠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今天捲土重來排入院會報告事項,綠黨團欲再度擋案將之退回程序委員會,現場藍委反對,因此進入表決,藍委們魚貫進入議場,8位白委8及2名綠委缺席表決,最終藍以52票贏過綠的49票,將修法案交付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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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互攻訐

林俊憲酸民眾黨「8席又消失了」,並形容藍委「一群餓鬼及小嘍囉」貪婪搶食本就該屬於國家的東西,國民黨知道黨產條例完全合憲,但他們不管仍舊硬幹,預告著未來擴權法案的釋憲,若結果不合意,藍委們也不打算乖乖認帳。

國民黨團認為,民進黨政府8年來黨同伐異追殺「農田水利會」、「婦聯會」、「救國團」等人民團體,恣意没收人民財產,利用國會多數訂立惡法没收人民的私有財產,未經司法審判直接查封扣押,何來正義?

國民黨團說,如果只憑政府一紙公文就可以恣意查扣人民財產,那才是中華民國民主法治最大的悲哀;過去一黨獨大、民進黨作主的時代已經過去,人民才是最大。

感謝藍委伸張正義 駁修法是替救國團解套

救國團也發聲明感謝52位藍委「伸張正義」,並表示救國團成立,旨在執行國家交付的青年培育政策,法院、內政部、教育部等單位皆曾以正式公函認證救國團成立時是政府組織,就連黨產會的官方網站也載明救國團成立時為政府組織的事實,「既是政府組織,就不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理甚明。」

救國團表示,救國團不分黨派,只要政府需要,我們都全力以赴,但現職員工成為台灣轉型正義的真正受害者,不但被汙名化、名譽權受損,權益也因救國團財產被政府移轉而受到傷害。這次提案修法並非推動廢除《黨產條例》,也不是要替救國團解套,深信和解共生、凝聚共識,方為國家社會開創未來、迎向幸福的不二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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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產條例 # 救國團 # 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