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老牌食品大廠遭控積欠獎金加班費逾600萬 佳格:20日續協商
【記者林志青、於維奕/綜合報導】擁有桂格等知名品牌的老牌食品大廠佳格爆出積欠加班費,金額高達新台幣數百萬元,佳格食品企業工會今天在佳格大園廠門口發起抗議。對此,佳格發發聲明回應,對於員工薪酬、獎金、勞健保等計算,皆符合法令規範,與工會也預定於6月20日進行下次協商會議。

佳格食品企業工會理事陳相境指出,佳格公司幾十年來都固定在農曆春及六月各發一筆固定為一個月工資的春節與年中獎金,在招募和面試時公司也都向員工保證會有這兩筆獎金,過去的勞動契約上也有清楚載明。
陳相境還提出勞動契約與員工薪資單佐證,兩筆獎金每年固定發放,也依勞工在職比例發放,同時具被經常性與勞務對價性,應被認定為工資。
陳相境補充,過去也曾有一審判決這筆獎金應認定為工資,納入退休金的平均薪資計算,桃園市政府也有出過函釋。因此公司在加班費、勞保、勞退等項目計算時,就應依法把這兩筆獎金納入計算。
陳相境控訴,可是公司幾十年來都沒有計入、吃員工的豆腐,讓佳格員工少領加班費、勞保與勞退也都少繳。理事陳相境表示,佳格工會已提起訴訟,並有66個會員委託工會透過訴訟追討加班費,光是這五年內的加班費追討金額就超過600萬,平均每個會員都被積欠十萬元左右的加班費。
中央社報導,佳格食品企業工會理事長吳崇宇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的工資認定,這2筆獎金每年依勞工在職比例固定發放,同時具備經常性與勞務對價性,應被認定為工資。因此佳格在加班費、勞保、勞退等項目計算時,就應依法將2筆獎金納入計算。
吳崇宇說,從2023年開始工會即與佳格進行協商,以解決過去積欠以及未來計算加班費的問題,訴求是希望佳格能履行在面試員工時,所承諾的保障月薪。但佳格卻不斷拖延,還變更薪資資料上獎金金額呈現方式,使工會不得不發起訴訟追討。
他指出,今年3月為最後一次溝通協調,依然未獲得佳格答覆,因此工會才會在今天發動抗議。
面對勞方的怒火,佳格今天發出聲明稿指出,工會此次所提議題,集團已與工會進行多次會議討論,雙方也預定於6月20日進行下次協商會議。關於佳格食品企業工會提出的各項訴求,集團將抱持正面態度,傾聽員工心聲,並持續與工會進行協商。
佳格表示,期許與工會能在彼此互信互利的基準下,儘速達成共識,達到公司、員工和利害關係人等多方皆贏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