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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管涉收賄 台電回應監委糾正:強化內部採購流程控管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台電前公司主管賈儒龍涉案收賄,協助業者順利承包核一廠與核二廠採購工程。台電回應表示,有關監察委員今日就核一、二廠工程採購疑涉貪瀆及圍標不法提出糾正,台電表示,針對監委糾正及建議改進事項,台電將虛心檢討,持續精進,強化同仁廉政意識及內部採購流程控管,以防範人員貪瀆,並確保工程品質。
台電指出,有關該圍標集團涉及得標的工程,皆屬電廠外圍雜項工程,不涉及核能安全有關項目,完工後已依採購法規定進行驗收,並未發現不符工程品質之情事。
台電進一步指出,經查無任何員工參與暴力圍標情事;至於賈姓員工之不法行為,106年台電便發現異常並立即將其調離電廠,後續該員因涉及非法索賄,遭聲押及判刑,台電也按照規定予以停職處分。
台電說明,為進一步防範可能發生之不法行為,並增進核電廠保安防護,已要求各核電廠大門保警加強人車動態監控,嚴格控制開標室及大門口的人員活動,並密切觀察電廠是否有可疑人事物。此外,亦持續優化採購流程,防止不肖人員接觸投標資料,並擴大投標者的關聯性和背景調查,針對可疑案件調查追蹤甚至移送檢調。
有關監察委員提及核一廠相關邊坡災害評估工作,台電表示,其成果報告目前仍在核安會審查中,待審查通過後將由管制機關上網公告。
前台灣電力公司主管賈儒龍涉案收賄,協助業者順利承包核一廠與核二廠採購工程。監察委員指出,台電內部控制制度存在嚴重問題,決議糾正台電公司。
同時,要求行政院責成司法警察機關加強查緝類似案件,並督促經濟部、台電、法務部及工程會檢討改進相關管理機制。賈儒龍被控收受圍標集團賄賂,利用職權助業者得標採購案。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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