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頭頂撞警嗆「嘴巴好臭」!反被柔道摔趴哀嚎:腳斷了 求償315萬判決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有幫派背景的陳男2018年11月20日得知乾兒子出車禍,與妻子趕到蘆洲區信義路事發現場關心,陳男不滿林姓警員處理方式,嗆林男:「你很屌喔。」、「嘴巴好臭。」還用肩膀、胸膛頂撞他,遭林男以柔道招式勾絆左腳趴地,陳男左腳脛骨粉碎性骨折,連聲慘叫:「斷了。」事後控告林男執法過當求償醫藥費等共315萬元,一審去年判林姓警員須賠償42萬餘元,但高院認為警員為逮捕辱罵警察還抵抗掙扎的陳男,強力執法並無不當,今改判林男免賠。

警察、角頭夫妻均已判刑定讞
刑事部分,法院2020年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警察林男拘役50日,依侮辱公務員罪判陳男拘役35日,另外,陳妻當時助勢罵林男:「好屌喔。」、「耍什麼嘴皮子。」、「說你嘴賤啦。」也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35日,3人均得易科罰金已定讞。
雙方提媒體報導互撕
此案審理時,陳男提供媒體報導,指稱警察林男被外界稱為「瘋狗」,執法方式曾遭民眾投訴。
林男則提出媒體報導反擊,指40多歲的陳男「曾籌組幫派魁星會,吸收學生參加陣頭,也曾被警方逮捕,有竊盜、恐嚇等前科,在蘆洲一帶,知道他名號的人都避免與他有正面衝突」。
林男告訴法官,他逮捕陳男過程中,陳男不斷掙扎反抗,突發狀況導致執法風險升高,為避免員警個人或其他無辜民眾傷亡,他當下判斷須以強制力逮捕陳男,雖造成陳男傷害,但這是壓制過程必然產生的情形,並非執法過當。
高院改認強力執法無過失
民事庭法官勘驗警察當時的蒐證畫面,認定陳男與妻子因關心乾兒子車禍事故,不滿警察林男的處理方式,夫妻因此接連辱罵林男,林男認為夫妻倆涉犯妨害公務罪,告知權利義務時,陳男以胸部頂撞林男好幾下,林男掏出手銬要逮捕時,陳男抵抗掙扎隨即受傷,一審認為衝突是因為陳男而起,陳男要負一半責任,審酌後於去年判林男要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42萬餘元。
上訴高院後,合議庭認為警察林男當時與一名同事處理車禍事故,陳男以右肩、右胸等處頂撞林男,阻擋他執行警察職務,且林男逮捕陳男時,陳男拒不配合、掙扎抵抗,現場陳妻等人也辱罵警察,林男為求順利逮捕陳男,才強力壓制,難以認定林男是故意或過失傷害陳男,因此高院今改判林男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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