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6歲童赤腳走路20分鐘」 媽被嗆「太殘忍」反應曝!拍攝者心碎:可見妹妹腳多痛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新竹一名6歲女童赤腳走在柏油路20分鐘,導致腳底起大水泡,引發社會關注,社會局已介入協助女童腳底燙傷就醫,並訪視評估後續處理。拍下過程的女子今天還原當時情況,她一度想抱女童,但女童閃躲撥開,她提醒媽媽「太殘忍」、「虐童」,媽媽卻毫無反應,女童則頻頻回頭卻不敢說話,動作讓她心疼不已,只能沿路聽著女童的尖叫和哭泣聲。女子表示,她穿著鞋襪,一路追趕下,腳底也被磨出2個水泡,更何況赤腳的女童!
6歲童腳燙出大水泡
目擊女子在臉書「新竹大小事」發文,在新豐火車站下車時,看見一個小孩在尖叫,她質問拉著小女孩的大人,小朋友怎麼沒有穿鞋?對方回說小孩自己搞丟的,沒錢可以買給小孩。目擊者試圖制止婦人不成,說「我帶你們去買」,婦人卻叫目擊者不要管他們,結果小女孩被婦人一路硬是拉著跑。她馬上報警,並且一路跟著對方回家,就這樣走了近20分鐘!警察抵達時,對方剛好進家門,不肯開門,大家都無能為力。
影片中可見,6歲女童赤腳走在柏油路上,高溫之下,她不斷哭喊「好燙」,但婦人依舊未理會,只拉著女童快步前進,女童只能努力跟上大人的角度,邊走邊哭說「好燙。」女童一度掙脫婦人的手,躲到一旁的陰涼處遮陰,但婦人卻強拉女童前進,怒斥「快過來,快到家了。」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該家庭為社會處及民間社福單位的服務個案,已派社工聯繫並協助女童就醫治療腳底部分灼傷,將持續訪視評估家庭情況後提供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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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揪心20分鐘
拍下女童赤腳走柏油路的女子,今天再度發文,還原當時她曾想幫忙買鞋、想抱女童都被拒絕,因此馬上報警。她回憶,當時跟女童說「阿姨抱你好不好」,女童看了她一眼就趕緊追上媽媽,因為媽媽走路的速度非常快,「我伸手去抱女童,她會閃躲跟撥開我的手,我也怕一直干擾她們行進,只是害妹妹多燙一秒鐘,硬抱嗎?我會不會犯法?」
當時日正當頭,很多人經過都問「怎麼沒給她穿鞋」,然後傻眼的看著這一切,聽著妹妹尖叫、哭泣。她跟路人說已經報警,還有外送員路過喝斥媽媽:「地板這麼燙!怎麼可以沒穿鞋子。」她一面等待警察,一面跟著母女走,回報警方位置,過程中一直聽到女童的哭聲。
「我拿出手機錄影,聽到媽媽訓斥妹妹,以後還要不要啞巴,我才忍不住跟她說:你會不會太殘忍,虐待兒童喔。妹妹回頭了好幾次,我相信她是想給我抱的,因為她的腳很痛,但是她不敢。」警察到的時候,母女已經進入家門,警察無法強行進入,警方後許訪查附近住戶,試圖聯絡房東。
拍攝者強調,並非女童調皮不穿鞋,「我當天有穿襪子、鞋子,還磨出兩個水泡,可見妹妹現在腳有多痛。未來若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希望能有更多人願意伸出援手。」
網友紛紛大讚「你是對的,優先保護兒童不受傷是正確,管教方式是改改變」、「謝謝妳挺身而出」、「多幾個你,就少幾個受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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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丟外套被呼10巴掌
台南市東區崇德市場5月曾發生女童遭不當對待案件,當時一名婦人因不滿孩童「弄丟外套」,一時氣憤,在市場內對女童連打10多下的巴掌,就連旁人都看不下去勸阻「不要這樣」。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社會局已接獲警方通知,行為人確有違反兒權法第49條開立,依同法第102條裁處行為人接受4-50小時強制性親職教育課程。社工持續關懷女童,並協調其他親屬共同照顧,後續會持續追踪女童受照顧狀況。
不當對待定義
根據衛福部指出,孩子受到之不當對待,分為身心虐待及疏忽兩種型態。身心虐待的樣態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及性虐待,精神虐待包括言語的羞 辱、孤立、控制,漠視孩子的情緒需求;性虐待是指直接或間接對孩子做出與性有關的侵 害或剝削行為,如性騷擾、猥褻及性侵害等。
另外,忽視孩子的基本需求,如飲食、穿著、居住環境、教育、醫療照顧等也屬不當對待。受到嚴重或長期 忽視,以致危害或損害兒童健康或發展,以及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照顧的孩子單獨留在家 中,或交給不適當的人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