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東海女大生!巨業客運不認只願30萬和解 家屬律師曝簡訊鐵證:只多3萬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東海大學會計系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姐,去年9月22日行走在台中市西區中山路斑馬線上,遭施姓男子駕駛的305號巨業公車撞上,釀成1死1傷悲劇,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姓駕駛,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家屬上周透過律師指控,巨業公司僅願以30萬元和解「形同施捨」,當時巨業回應,並沒有僅願以30萬元和解,不過家屬再度透過律師發出聲明,除了駁斥巨業回應「模糊焦點」,並明確指出接獲巨業法務擬以33萬7050元賠償喪葬及醫療費,精神慰撫金部分則全額由強制險賠付,再次打臉巨業公司。

📌 本文摘要重點 (這是什麼?)
家屬上周控巨業只願以30萬元和解
林姓女大生母親上周(5日)透過律師劉建志發表聲明表示,案件目前進入一審,日前獲悉肇事司機於本案事故發生時,因巨業公司不當排班導致當日駕駛時數嚴重超時、有疲勞駕駛等情,並因而違反巨業公司所投保之責任保險契約條款,保險公司據以拒絕就本案進行理賠。
聲明指出,巨業公司表示僅願意以新臺幣30萬元與本案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對比該公司於本案事故甫發生時,公司高層召開道歉記者會並在鏡頭前鞠躬作秀,現今卻以形同施捨與被害人家屬洽談和解,其態度前熱後冷,無疑對被害人家屬們造成二次傷害,亦令人不齒。

巨業否認提30萬和解
針對家屬指控,巨業公司當時透過聲明稿回應,事發後本案於臺中地檢署受理偵查期間,本公司秉持企業負責之社會責任,皆有主動表示願與被害人家屬展開協商與後續賠償事宜,然因本案當時被害人家屬及社會對本案發生尚有諸多疑點未釐清,被害人家屬表示尚無協商意願,靜待司法調查,本公司自應予尊重被害人家屬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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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業表示,本案近期甫經臺中地檢署起訴移審,雙方正委託律師嘗試聯繫安排調解日期中,然被害人家屬於此前即委託律師於2025年8月5日代發聲明稱「駕駛超時、疲勞駕駛」等情,此與檢察官起訴所載認定事實內容不符。
巨業指出,基於前述雙方因配合本案案件偵查程序並尊重被害人家屬意願,尚未進行實質協商,故本公司於此期間亦未表示僅願以30萬元和解之事,特對於該聲明予以事實澄清,本公司將持續依法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進行協商,以期善盡本公司依法所應負擔之責任。

家屬律師指「疲勞駕駛」是司機律師透露
針對巨業先前回應指稱「駕駛超時、疲勞駕駛」與起訴書認定事實不符,家屬今天再透過律師發聲指出,巨業所稱「駕駛超時、疲勞駕駛」為肇事司機辯護人周仲鼎律師於洽談和解時,告知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之原因,其並依此撰擬準備書狀呈予法院,若巨業公司認定此部分不實,還盼巨業公司說明「所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公司就本事故是否不予理賠?不予理賠之具體理由為何?」,而非泛稱與起訴書不符以試圖模糊焦點。

家屬律師拿出簡訊鐵證 稱巨業只願賠33萬7050元
對於巨業公司總經理李銘淦先前受訪時駁斥,「我們一定會負起全部的責任,怎麼會有什麼30萬,怎麼可能公司會提出這種很離譜的(金額)」,被害家屬律師則驚爆,根據巨業公司法務吳先生於2025年8月14日透過 LINE通訊軟體向本律師說明,巨業公司擬以新臺幣33萬7050元賠償本案喪葬費用及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部分則全額由強制險賠付。
家屬律師狠酸,「又是誰說30萬是離譜的數字?」家屬律師強調,若先前巨業聲明及受訪澄清沒有30萬這數字,是因為認為他忽視了巨業願賠的差額3萬7050元,「本律師謹就未具體說出該37,050元偌大恩惠部分,向巨業公司表示歉意」,也希望巨業公司說明擬賠償的33萬7050元是否就是他們所說的「不離譜金額」?此是否即為巨業公司所稱「全部的責任」?

巨業公司下午發出聲明回應,「緣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與本公司法務於14日聯繫表示,希望就民事賠償責任部分先行討論和解事宜,本公司初步評議後,僅暫先對於求償部分233萬7050元部分敬表同意,上開金額包含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家屬所支付喪葬醫療費用等33萬7050元。至被害人家屬所請求扶養費損失,因相關資料未明,本公司目前暫保留意見,並未具體表示,有待後續雙方再進一步討論協商」。
巨業指出,家屬委任律師所代發聲明內容,顯將強制險所給付部分不計入,本公司應說明澄清,強制險給付部分依法仍屬於賠償範圍之一部,該份聲明內容顯有誤導社會之嫌,特此澄清。對於本案依法所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絕不逃避,並以善意誠信的立場與被害人家屬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