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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開徵大出包! 財政部:自住、公益出租申報延長至6/2

政治 黨政要聞
2025/05/01 14:15
法亞施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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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房屋稅2.0新制今年開徵,卻接連傳出民眾自住屋、公益出租被課徵「非自住」的較高稅率狀況,引來民怨,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在政院記者會表示,臺北市稅捐處已經在重新印製稅單,且呼籲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已經繳了會主動來退稅;財政部有跟各地方政府商議,取得共識,自住、公益出租申報期限原是3月24號,均延長到今年6月2號。

房屋稅2.0新制今年開徵。沈君帆攝 zoomin
房屋稅2.0新制今年開徵。沈君帆攝

李慶華表示,房屋稅新制今年5月1號到31號開徵,過程碰到一些狀況,台北市在自住房屋跟非自住房屋的資料轉換過程發生問題,目前預估有5萬多份,台北市稅捐處已經在重新印製稅單,呼籲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已經繳了,也會主動退稅,且給予延期(申報)。

李慶華說,新北市反映的問題是,2024年7月1號後新購的房屋,有些已經設了稅籍,但沒有向稅捐處申報符合自住條件,其實今年開徵的時候就發現這個問題,所以財政部跟各地方政府共同商議,取得共識,原申報自住的期限是3月24號,現在延長到6月2號為止,以做補正。

李慶華提及,新北市、台北市稅捐處有提到另一個問題,出租房屋在這次2.0有特殊制度,為鼓勵大家把閒置房屋提供出來出租使用,如果申報的租金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話,可以適用比較低的稅率(1.5%到2.4%),很多房東對這個新制不清楚,所以來不及在3月24號之前向稅捐處申請,這個部分也研議延長申報至6月2號,只要屋主符合條件、在6月2號之前申請,都可以適用相對優惠的稅率。

房屋稅2.0針對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計算,再由房屋所在縣市設定差別稅率,全國超過3戶數者適用較高稅率,根據財政部公告稅率基準,公益出租適用1.2%;繼承取得共有、出租達當地租金標準,適用1.5~2.4%;若為空置等,則適用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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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 房屋稅 # 自住 # 公益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