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屍案兇嫌拒吐實!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獄中仍可閱報看電視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高雄分屍案自上月初爆發至今,主嫌張介宗遭檢方聲押獲准已近2個月,由於張介宗始終不願配合偵辦,至今犯案動機、犯案手段等相關細節均待釐清,檢方19日再度會同法醫等鑑識人員前往分屍公寓現場勘驗,由於張介宗羈押期限將屆,仍有事證待調查,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聲押,法院今天上午召開延押庭後,下午裁定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張介宗2個月。

涉殺3女不認罪、有滅證之虞 延押2月
裁定指出,張介宗經訊問後否認犯行,然依檢方聲押卷宗資料,可見被害人3女,分別於不同時間隨同張介宗進入其家中,而張介宗於不久後,即多次手提袋子裝載物品出門,家中留有被害人的外套及提袋,且於張介宗家中測得血跡反應,並於前鎮運河周邊尋獲之屍塊,初步鑑定結果與被害人3女相關,及卷內其他事證,足認被告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再加上張介宗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多次出門丟棄物品等行為,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應予延長羈押2月。
至於檢方提出聲請禁止被告閱報、聽收音機、看電視等處分,遭法官駁回,法官認為,須達避免被告湮滅證據之虞為目的,且符合比例原則才能准許,但檢察官主張的理由與湮滅證據無關,因此駁回。
張介宗涉殺3女故佈疑陣
高雄連環分屍案凶嫌張介宗,涉嫌於去年11月29日、今年1月17日、2月2日,陸續殺害黃姓大嫂與在公園熟識的張姓、趙林姓兩名女友人,家屬分別報案失蹤協尋後,楠梓分局透過監視器發現失蹤婦人消失在張介宗住處,本案才就此揭發。
據知情人士透露,張介宗對於檢警欲入屋搜索,一開始態度大方配合,開門還說每個角落都可以搜,但鑑識人員進屋從他臥室牆面、浴室分別發現細微的血跡,並採驗出三組不同女子的生物跡證,並從通報的失蹤人口中,找出與他有關聯性的黃女、張女、趙林女等失蹤女性,後續高雄警局組成鷹眼小組,調閱上千支監視器,才發現三女都是進入張介宗前鎮住處後,就此人間蒸發。

據警方觀察,張介宗犯後故佈疑陣,他在去年11月底殘忍殺害大嫂後,還曾前往警局焦急報案,聲稱大嫂失蹤,並在2月5日楠梓分局員警大陣仗登門搜索時,神態自若,大方讓警員入屋搜遍各個角落,且被捕後始終保持緘默,始終拒絕透露任何案情細節,還曾在高雄市警局長林炎田訊問時,囂張嗆「槍斃我啊!」他應對檢警從容老練的態度,讓員警怒嘆,簡直泯滅人性、毫無悔意。



死者人體組織尋獲!他否認犯行
近2月來,警方已在張介宗分屍住處、前鎮河道,搜出大量證物,尤其警光潛水救難協會於前鎮運河五號船渠、高雄港25至28號碼頭,總計下潛搜出38件人體組織,其中36件分別是趙林女的手腳掌、脾、胃等人體組織,2件為張女的頭皮、胸部組織,此外,高雄港附近某大樓保全還發現,河中漂流球狀物,後續經法醫證實為黃女的頭顱,成為證實黃女遇害的重要證據。
據了解,死者三人若要開立死亡證明書,表格內需詳述死亡時間、死亡地點場所、死亡方式、死亡原因等內容,雖近2月來已找出零星生物跡證,應可證實三人遇害,但張介宗不肯承認犯行,對於三人遭殺害的過程隻字不提,究竟是否先毒害三人才以銳器或鈍器殺害,抑或一刀斃命後再行分屍,甚至是將三人殘殺多刀致死後再一一分屍,檢方仍須與法醫就鑑驗報告內容作進一步溝通討論,才能確認能否開立三名受害人的死亡證明書。

知情人士透露,張介宗本月7日遭檢方提訊時,精神狀況良好,還能大啖肥肉、香腸,雖然檢方拿出證據,又以監視器畫面說明掌握他犯案後的棄屍軌跡,張介宗依舊不為所動,堅決否認殺害三女,張介宗當天歷經8個小時的偵訊,略顯疲累地癱坐在椅子上,後續晚間由法警帶回看守所。
至於3月19日的二度提訊住家勘驗,檢方當天會同法醫、高雄刑大鑑識中心人員前往,並提訊他現場指認,現場大陣仗約50名警力戒備,而在押解張介宗的偵防車欲駛離時,死者趙林女的兒子更是氣到拍打車窗,想上前痛毆張嫌,當場被警方制止並帶回安撫。檢方表示,當天為符合蒐證程序,才會提訊張介宗前來案發現場,並針對檢方、法醫等人提出的疑點,做說明釐清。
全案經專案小組縝密鑑識偵辦,檢警掌握監視器畫面佐證3名死者生前進入張介宗公寓後,再也沒有離去的身影,而3人血跡均在屋內牆面、浴室發現,且屋內查扣的牛排刀、剪刀、鐵鎚各有死者三人的生物跡證,雖證據已陸續鞏固,但張介宗仍狡猾不吐詳情。

犯案過程尚待釐清!檢方遞狀聲押
根據《刑事訴訟法》108條第1項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但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者,得於期間未滿前,經法院依第101條或第101條之1規定訊問被告後,以裁定延長。
由於張介宗羈押期即將屆滿2個月,3月24日檢方再向法院遞狀聲請延押張介宗,法院今天上午召開延押庭,下午法官裁定自今年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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