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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北歐首建空運航網關係!台灣芬蘭簽協議 享第五航權「中間點上下客貨」

生活 旅遊
2025/02/2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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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台芬(芬蘭)航空服務協議2/27由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及芬蘭民航局局長Jari Pöntinen 在芬蘭赫爾辛基完成簽署,為我國與北歐國家第一個簽署的航空服務協議,本次簽署的協議,台芬雙方可指定多家航空公司,飛航由台灣經停任何中間點至芬蘭之客、貨運航班,客、貨容量班次各為每週14班,且享有中間點第五航權。民航局長何淑萍鼓勵雙方航空公司可持續進行共用班號等合作方式,深化台灣與芬蘭間的空運往來,未來亦可視市場需求開闢台芬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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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長何淑萍、芬蘭民航局長Jari Pöntinen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簽署台芬航空服務協議。民航局提供 zoomin
民航局長何淑萍、芬蘭民航局長Jari Pöntinen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簽署台芬航空服務協議。民航局提供

台灣與芬蘭推動洽簽航空服務協議歷經多年,在雙方民航主管機關共同的努力,並透過外交管道於我駐芬蘭代表處的大力協助下,終於促成協議的簽署,為台芬兩國空運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本次簽署的協議,台芬雙方可指定多家航空公司,飛航由台灣經停任何中間點至芬蘭之客、貨運航班,客、貨容量班次各為每週14班,且享有中間點第五航權。

民航局局長何淑萍表示,芬蘭位處北歐重要地理位置,此次國籍華航、長榮、星宇航空公司也透過與芬蘭業者交流,實地瞭解芬蘭的航空市場,目前國籍業者與芬蘭航空已在既有歐洲營運航點聯營合作,她鼓勵雙方航空公司於航空服務協議簽署後,雙方業者可持續進行共用班號等合作方式,深化台灣與芬蘭間的空運往來,未來亦可視市場需求開闢台芬航線,逐步拓展北歐航網。

航空運輸作為全球旅運及經貿往來的動力,台芬航空服務協議之簽署為雙方航空公司帶來拓展航網的新契機,更有助國籍航空公司開發北歐新市場,有利雙方商旅觀光往來,並帶動整個北歐與台灣間的空運與經貿發展。

台芬航空服務協議簽署後,我國民航局長何淑萍(右5)、芬蘭民航局長Jari Pöntinen(右6)、我國駐芬蘭代表張秀禎(左4)及兩國民航官員、我國航空業者合影。民航局提供 zoomin
台芬航空服務協議簽署後,我國民航局長何淑萍(右5)、芬蘭民航局長Jari Pöntinen(右6)、我國駐芬蘭代表張秀禎(左4)及兩國民航官員、我國航空業者合影。民航局提供

第五航權就是中間點權,航程由開始或結束而有權途經兩個外國,並載、卸客貨。而航空公司要運用第五航權,必須取得本國籍與其他兩個目的地國家的全數批准,若是目的地的國家不開放,即便是中間點國家同意,本國籍航空就不能在中間點的國家上客、貨。

舉例,我國國籍航空以可搭載300人的飛機,從台北飛往中轉站A點國,再飛往終點站B點國,若飛往A點有150名旅客,飛往B點有50名旅客,若B國「不同意」國籍航空使用中間點A點執行第五航權,那150名旅客在A點下機後,因A點無法再上新旅客,等於飛往B點的機上空位就高達250個,不利業者經營,但若同意使用第五航權,除了原先的50名既有旅客外,可在A再上新旅客。

民航局長何淑萍、芬蘭民航局長Jari Pöntinen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簽署台芬航空服務協議。民航局提供 zoomin
民航局長何淑萍、芬蘭民航局長Jari Pöntinen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簽署台芬航空服務協議。民航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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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 # 台灣 # 芬蘭 # 第五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