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證!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 次數價碼曝光求重刑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去年初被爆11年前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酒店業者請託喬事,並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檢署重啟調查後,查出陳宗彥共計12度召妓,不過10次都有付錢、每次都付1萬2千元,但其中2次沒付錢,免費接受性招待,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將他起訴,酒店的連姓和王姓業者也被起訴。
陳宗彥發聲明「深感不解」
檢察官並審酌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受領國家俸祿,本應潔身自愛,謹守公務員分際,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要求,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重判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陳宗彥得知被起訴,發出聲明強調此案在10幾年前已經臺南地檢署簽結,高檢署去年重新檢視全案,也認為沒有問題,「針對10幾年前的同一事件,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的情形下,現在的臺南地檢署卻推翻之前自己以及長官的認定,將我起訴」,讓他深感不解,未來到法院會努力證明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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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去年2月被爆幫酒店業者喬事,和對方的line截圖也被揭露,還指定小姐,問「小芸有空嗎」?他因此黯然下台,成為最短命的行政院發言人。由於該案南檢過去曾簽結,被質疑吃案,南檢因此又重啟調查。
南檢今天偵結,查出陳宗彥2012年12月26日時任南市府新聞處長,受到酒店業者、綽號「豆哥」王姓男子請託某警員平調案,並於接受性招待,嗣後向警局關切,使員警順利平調。
2013年5、6月間,時任民政局長的陳宗彥,受到綽號「歐哥」連姓男子以及「豆哥」等酒店業者請託,允諾協助處理李姓男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於11月9日接受連、王安排酒店小姐提供性服務;12月16日指示民政局助理向經發局詢問變更進度,再LINE 「豆哥」回報:「今早剛出使管,已請經發加速,後續消防也會追」、「經發已處理好」。
檢方認3人所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及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等罪嫌,均提起公訴。
檢方同時查出,陳宗彥先後於2012年11月22日以及2013年1月25日、3月15日、4月5日、4月30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26日、12月12日、12月15日,在業者媒介下,和「天上人間」酒店小姐「小芸」、「愛佳」、「愛玲」等人性交易共10次,但他這10次都有付1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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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根據監聽還發現,陳宗彥對小姐「愛佳」甚為滿意,曾連3次想找她出場,但第3次愛佳生理期來不方便,業者還叮嚀員工「要挑較優的,儘量不要刺青」、「高度沒關係,臉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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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調查彈劾未過
監察院也曾介入調查,雖認定陳宗彥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但投票結果僅2票成立、11票不成立,彈劾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