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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病逝!家屬發5點聲明 最難忍這點「不能含冤離開」

社會 法庭
2025/03/25 10:19

【記者丁牧群、盧麗蓮/台北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被控收受南仁湖集團創辦人李清波2萬美金賄款,2014年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收賄罪判刑8年定讞,服刑2年後保外就醫至今,因主動脈剝離送醫急救,家屬昨早決定拔管,享壽69歲。郭瑤琪生前堅稱沒收賄,家人發出5點聲明,即使郭瑤琪過世也不能帶著貪污犯之冤離開,將已準備好的新事證奮戰,「不能讓郭瑤琪含冤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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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曾在醫院巧遇陳水扁,兩人激動擁抱合影。翻攝陳水扁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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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曾在醫院巧遇陳水扁,兩人激動擁抱合影。翻攝陳水扁臉書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驚因主動脈剝離緊急送醫,在加護病房觀察後,昨天上午11時左右家屬決定拔管,享壽69歲。

從基層做起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台北車站促參案被控收賄,判刑8年,入獄後2年罹癌獲保外就醫,郭瑤琪自始至終認為污點證人說詞反覆,希望自己的冤屈被看見。郭瑤琪過世後,友人戴章皇代家屬發出5點聲明,強調要捍衛郭瑤琪清白。

家屬5點聲明

1、瑤琪姊最大的遺憾就是明明一生清白,卻讓司法唯一自白做為判刑證據,這違反刑事訴訟法,也讓她沈冤未雪,終生背負冤屈。

2、南仁湖因促參案說明後,根本未前來申請投資,何來對價?法官竟能無知地錯把促參案當招標案,認為對廠商說明是違法!還說只是用詞不精確而已?

3、完全沒有金流證據竟然可以推測已經收錢。而且自白者對於裝在什麼樣的茶葉罐送錢,改了多次說法,顏色、大小、材質、包裝都不對!

4、家屬與律師過去提出非常上訴與再審申請,提出非常明顯的新證據,竟然快速駁回完全不解釋新證據的事由。這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5、家屬決定,即使瑤琪姊過逝也不能讓她帶著貪污犯之冤離開。將已準備好的新事證,為瑤琪姊奮戰,直到沈冤昭雪。也願意對媒體公佈找到的新事證。

郭瑤琪2022年接受前總統陳水扁《有夢上水》廣播節目專訪。截自YT zoomin
郭瑤琪2022年接受前總統陳水扁《有夢上水》廣播節目專訪。截自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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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於郭瑤琪部長任內完工

民進黨籍的郭瑤琪畢業於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系,英國倫敦大學都市發展碩士,歷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921重建推動委員會執行長,獲頒總統府二等功績獎章,2006年擔任交通部長,雪山隧道就是在她部長任內完工,但她當部長僅8個月,就因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政策爭議請辭。

茶葉罐藏2萬美金行賄 辯:資助郭瑤琪兒子留學

郭瑤琪捲入貪污案,起因是檢調偵辦南仁湖集團涉嫌浮報捐贈逃漏稅,意外監聽到該集團創辦人李清波為了疏通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打電話給兒子李宗賢,交代他將2萬美金放在茶葉罐中,於2006年7月4日送到時任交通部長郭瑤琪的宿舍給她,供她支付兒子出國留學費用。

此案偵審時,李清波證稱:「2萬元美金是要送給郭瑤琪兒子去美國讀高中的旅費,是長輩給晚輩,鼓勵他到國外唸書的錢,郭瑤琪沒有致謝,也沒有退還款項。」、「茶葉罐內美金2萬元,僅屬朋友間送禮而已,因為我與郭瑤琪熟識,我看他兒子要出國,這筆錢是我能力所及。」

李清波的兒子李宗賢作證說:「當天我送茶葉過去時,沒有告訴郭瑤琪茶葉罐裡面裝有2萬元美金,也沒有說2萬元美金是要送給小孩作為出國學費及生活費。」並指證歷歷說:「我當時先將2萬元美鈔現金放在空茶葉罐底部,再將散裝茶葉裝在一個蕾絲製的袋子內,然後將茶葉袋放在美金現鈔上,用蓋子蓋上,我將茶葉罐送到郭瑤琪宿舍後,就將茶葉罐放在客廳。」

郭瑤琪一、二審均無罪 逆轉判囚8年定讞

郭瑤琪應訊時堅稱沒有收受2萬美金,但一、二審都認定她有收錢,未嚴守公務員分際,不過,一、二審認為南仁湖公司後來沒有參與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無法證明郭瑤琪收錢有「對價關係」,因此一、二審均判她無罪。

此案被最高法院發回後,更一、更二審改認郭瑤琪曾經指示部屬與李清波見面、探詢南仁湖有無投標機會,更一、更二審均依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判郭瑤琪8年徒刑,最高法院2014年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2006年6月初,李清波獲悉台鐵局將再度公告台北車站商場標租案的招商訊息,與南仁湖公司總經理等人親赴台北車站大樓實地勘察,瞭解現場相關建管、消防、機電及空調等系統設備配置情形,發現台北車站二樓的電力與空調系統年久失修,修復費用所需不訾,若加上建築物用途變更所需的消防設備更新汰換花費,將導致投資成本劇增,並造成擬議營運計畫困擾,於是起意行賄時任交通部長郭瑤琪。

李清波於2006年6月29日晚間10時許,打電話給郭瑤琪,表示會派兒子李宗賢於7月4日前往宿舍致贈茶葉,郭瑤琪同意後,李清波以電話囑咐兒子結匯美金,並於7月4日送往郭瑤琪職務宿舍。

李宗賢將2萬美金置於馬口鐵製圓型茶葉罐底,上面以半透明蕾絲袋盛裝半台斤散裝茶葉遮掩,於7月4日晚間10時許,帶去郭瑤琪職務宿舍,交由郭瑤琪親收。

郭瑤琪隨即指示機要秘書向台鐵局代理局長何煖軒探詢,問何煖軒可否與李清波見面、南仁湖公司是否有投標機會?但何煖軒拒絕與李清波見面,並「表示遊戲規則很公平,依南仁湖公司實績,歡迎該公司前來投標」。

裁示台鐵開說明會協調

2006年7月18日,李清波前往交通部,當面向郭瑤琪提出台北車站商場標租案有關消防、電力系統等諸多投標疑慮,郭瑤琪因已收受李清波美金2萬元賄賂,於7月26日交通部部務會報表示,她聽聞廠商對台北車站商場標租案有疑慮,並裁示「台鐵局對台北車站商場標租案,應儘速檢討,並應於開標前邀集廠商為公開說明,以消除廠商疑慮,且全案尚須審慎辦理,尤應注意各項管理措施」。

南仁湖最終放棄投標

當天晚間10時許,李清波致電郭瑤琪,要確認郭瑤琪是否已交辦台鐵局處理,後來南仁湖公司遲未接獲台鐵局回應,而投標截止收件日又快到了,郭瑤琪再於同年8月2日部務會報中,指示台鐵局於上網招標截止日前,應「再召開說明會,以澄清廠商疑慮」,後來台鐵局聯絡李清波參加台鐵局召開的說明會,李清波提出相關消防、電力及空調系統等費用應由台鐵局負擔,且要求相關事項未釐清前,應暫停公告招標,但台鐵局不同意,於是李清波放棄參與投標。

法院最後認定郭瑤琪收受李清波交付2萬美金賄賂,與她職務具有相當對價關係,且確實利用職權影響力,使台鐵局通知南仁湖公司參加說明會,協調南仁湖對於投標案的疑慮,郭瑤琪實際上協助南仁湖公司決定投標與否,已踐履李清波行賄的對價目的,李清波所交付的2萬美金並非單純餽贈,而是賄賂,因此將郭瑤琪判刑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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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瑤琪 # 收賄 # 主動脈剝離 # 南仁湖集團 # 再審 # 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