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解密! 中小企業五大租稅優惠不可不知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依據經濟部發布的《2023年中小企業白皮書》,2022年台灣中小企業家數占全體企業達98%,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數8成,銷售額占比也超過5成,顯示中小企業為台灣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勤業眾信彙整中小企業不可不知五大租稅優惠,包含投資、研發費用、增聘特定年齡員工、提高工資等,都可享稅負減免。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戴群倫今表示,依現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中小企業」是指在台灣依法設立,且實收資本額在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的事業。「稅捐減免」上有五項優惠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相關優惠
如果中小企業(投資人)以工業區土地作價投資另一中小企業(被投資人),並以該被投資人的股票作為納稅擔保,投資人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得自土地作價投資當年度起,分五年平均繳納。不過,土地僅以供被投資人自用為限;如非供自用或再轉讓時,尚未繳納的稅款應一次繳清。
此外,若中小企業因應都市計畫實施或防治污染等特定原因,需遷廠至工業區或都市計畫工業區等的工業用地,導致原有工廠用地須出售或移轉時,可按最低稅率20%繳納土地增值稅。但遷廠後三年內,如有將新的工廠用地轉讓給他人的情況下,應補繳前述減徵的土地增值稅。
二、研發支出投資抵減優惠
中小企業因開發新產品、新服務或新原料等支出,在符合相關條件且申請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得擇一按該支出金額的15%抵減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或按10%分三年度內抵減(包含20%本稅及5%未分配盈餘稅,但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稅額30%為限)。供研發使用且耐用年數2年以上的儀器設備,可按所得稅法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所規定年數,縮短1/2來計算折舊,享受折舊費用提早認列,節省所得稅資金成本。
三、智慧財產權作價股票緩課優惠
中小企業或個人以其擁有的智慧財產權,讓與非上市/櫃或興櫃公司(包括中小企業)所取得的新發行股票,免予計入當年度所得課稅。之後實際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始按移轉時的時價並扣除相關成本或費用後課稅。
如無法提出成本證明,得按轉讓價格的30%作為股票的取得成本。戴群倫提醒,股票發行公司於辦理股票移轉過戶時,應於移轉次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避免罰鍰。
四、提撥投資損失準備
中小企業開發公司對成立未滿5年的中小企業投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申報營所稅時,可按投資總額20%範圍內提撥投資損失準備,供實際發生損失時充抵之。
不過,若在提撥5年內無實際投資損失發生,則應於第5年轉列收益課稅;或若公司遇解散、撤銷、廢止、合併或轉讓時,提撥的投資損失準備有累積餘額者,亦應轉作當年度收益課稅。
前述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是指實收資本額2億元以上,公司名稱中載有「中小企業開發」的股份有限公司,並經營特定業務(包括對中小企業投資或諮詢顧問服務等),且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證明書為限。
五、薪資加成減除優惠
經濟部日前預告修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出更高的優惠,包括:1. 增僱特定對象員工(24歲以下及45歲以上本國籍員工)且提高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申報所得稅時,增僱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率為150%(現行除增僱24歲以下員工薪資的減除率為150%外,其餘增僱薪資適用130%減除率)。
2. 調高本國籍基層員工之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得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的費用加成減除率為150%(現行減除率為130%)。
戴群倫指出,有關研發支出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股票緩課及薪資加成減除等租稅優惠的施行期間,將延至民國122年12月31日;其餘土地增值稅及提撥投資損失準備等,目前並未訂有落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