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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保潛逃罪三讀!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沈伯洋揪盲點

政治 黨政要聞
2025/05/13 21:20
法亞施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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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挑燈夜戰三讀通過修正《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明定棄保潛逃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不法關說法官、檢察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稱,在野黨合作完成了民進黨政府失信的承諾,台灣社會無法再容忍又一個落跑的林秉文、鍾文智,更無法接受下一個關說司法的柯建銘、邱太三;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則感慨,藍白連最基本的立法例也不會,較嚴重的狀況刑度反倒比較輕,且「關說」定義不清,立法品質堪憂。

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院會,晚間通過修正刑法,增訂不法官說、棄保潛逃等罪刑。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院會,晚間通過修正刑法,增訂不法官說、棄保潛逃等罪刑。資料照片,林林攝

藍白黨團就刑法修正草案共提再修正動議,在人數優勢下,三讀表決通過,第161條加重脫逃者刑度至3年以下,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明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增第161條之1條文,明定棄保潛逃之罪行,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次修法也新增第十章之一「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並新增3條文,包括第172條之1,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亦同。

新增第172條之2,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新增第172條之3,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黃國昌說在野黨核力完成了民進黨政府失信的承諾。資料照 林林攝 zoomin
黃國昌說在野黨核力完成了民進黨政府失信的承諾。資料照 林林攝

黃國昌說,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做成決議,民進黨政府跟所有臺灣人承諾制定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過去2831天,民進黨不斷用各式各樣的理由推託,說還在研議,台灣人民受夠了,當過法務部部長的邱太三竟然可以不法關說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為的是幫其好朋友逃稅案子爭取認罪協商,基層檢察官勇敢站出來,才讓整個醜聞爆發,台灣社會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桃園地檢署檢察長都引咎辭職、羞愧下台,但是邱太三得不到任何法律制裁。

黃國昌在修法三讀通過後發言,在在野黨的堅持與合作下,完成了民進黨失信的承諾,台灣社會無法再容忍又一個落跑的林秉文、鍾文智,更無法接受下一個關說司法的柯建銘、邱太三。他和民眾黨不曾忘記716和大家在凱道上一起頂著豔陽所作出的承諾,喚回司法正義,將持續努力。

沈伯洋認為藍白修法內容錯置,品質堪慮。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沈伯洋認為藍白修法內容錯置,品質堪慮。資料照,林林攝

沈伯洋則批評藍白連最基本的立法例都不會,161條脫逃者刑度修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162條卻沒有做相對應的修正,更大問題,161條第2項訂1~7年,但162條第2項還是5年,有錯置,明明後者是比較嚴重狀況,刑度竟比較輕。

沈伯洋指,學界已出來講不需要棄保潛逃罪,立法有1、3、5、7年刑責級距,如果藍白硬要訂棄保潛逃罪3年,試問1年級距要放什麼?跟羈押中脫逃相較,兩者刑度雖然一樣,但棄保潛逃沒收了保釋金,有司法成本對價,羈押中脫逃更嚴重,但刑度相較輕。此外,他認為,修法應該明定無保、具保潛逃狀況,且關說定義也不清,批評藍白立法品質真的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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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伯洋 # 黃國昌 # 刑法 # 棄保潛逃 # 不法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