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委託書大戰一觸即發 自救會律師代表籲小股東行使異議權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外傳台新金(2887)於今(11)日召開董事會,將討論新光金(2888)新合併條件,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發言人律師蔡宜蓁認為,按先前中信金和台新金所提出的換股條件,中信金相比之高出三成溢價,小股東們不要將委託書交給通路商,盡量親自出席新光金股東臨時會,在股臨會召開前或會議場上,以書面或口頭發言表明異議,拒絕「新新併」提議,並要求會場工作人員正式做成紀錄,如此股臨會之後,才能有股東收買請求權。
新光金究竟嫁給誰?針對金管會證實於9月4日要求中信金(2891)補件,中信金昨(10)日晚間發表聲明,包括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會如期如實回覆;未來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人壽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公司為命名方向。
新光金股東臨時會開會通知預計9月下旬寄出,蔡宜蓁建議,小股東們不要將委託書交給通路商,而是盡量親自出席新光金股東臨時會,除了可以在股臨會召開前或會議場上,以書面或口頭發言表明異議,拒絕新新併提議,並要求會場工作人員正式做成紀錄,如此股臨會之後才能有股東收買請求權。
根據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的計算,若是10月9日股臨會如果通過新新併,以9月6日收盤價為例,新光金收盤價12.95元;台新金提出之併購約當價格為11.11元,在股臨會表達異議權的股東,有機會得到12.95元,沒有表達異議權的只能得到11.11元;另外如有眾多股東表達異議,有機會否決11.11元的台新金議案,更有機會得到中信金約當收購價14.39元。
蔡宜蓁也坦言,以大多數小股東立場來看,目前中信金提出的條件的確是比台新金來的好;至於,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被新光金控大股東質疑違反「金金分離」,蔡宜蓁也解釋,金控董監事本人和關係人,不能再擔任其他金控的董監,主要是擔心為了原持有公司,傷害另一家的公司利益,這也是目前外界質疑新新併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