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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審核標準較寬鬆? 金管會澄清不能跟南山比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外界質疑金管會審查台新金控合併新光金控標準較寬鬆,金管會今日說明,潤泰集團入主南山人壽,投資者非高度監理行業,因此要求附條件,要求投資者提供保管資產,台新金本身已是金管會高度監理的金融業,身分不同、不能類比。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新新併」不是新投資或收購保險公司,與非金管會高度監理的投資公司收購保險公司截然不同。
非金融業的投資公司買壽險業,為確保投資者未來具備對保險公司長期增資的財力跟經營的承諾,因此要求投資者要提供保管資產。
雖然沒有要求台新金附條件,但蔡火炎強調,此案依保險法五大原則審核,且依金控法規定,金控公司依法有壽險財務健全及籌資義務,有法律依據確保增資和經營承諾,台新金也提出具體的承諾書,確保壽險公司的清償能力及增資義務。
台新金去年12月3日遞件申請「新新併」,金管會今年3月31日核准,審查時間約4個月。其實金融圈認為「新新併」屬於雙方股東會同意的合意併購,金管會沒有理由擋,原本就預期會很快過關。
相較「金金併」首例富邦金收購日盛金審查約10個月,時間縮短許多,不過富邦金為敵意併購,且卡在勞資優離優退方案協商,台新金與新光金雙方為合意併購,且在勞動部協助下與新光銀工會達成共識,加速審核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