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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對同業通路濫發警告函 公平會開罰200萬元

財經 產業脈動
2025/06/26 20:58
江星翰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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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星翰/台北報導】LED大廠億光在極短時間內,對同業通路商寄發逾百封警告函,造成通路商不敢銷售競爭對手的照明商品,公平會認定影響交易秩序,對億光開罰200萬元。

億光針對競爭對手通路商濫發警告函,遭公平會開罰200萬元。林林攝 zoomin
億光針對競爭對手通路商濫發警告函,遭公平會開罰200萬元。林林攝

億光主張應用於LED照明燈具等產品,擁有3項專利涉及LED晶片零組件相關技術,經公平會調查,億光自2022年10月起多次寄發專利權受侵害的警告函給威剛、展晟等數家競爭同業下游LED燈具通路商,包含大潤發、家樂福、特力屋、全聯、PChome等多家大型通路業者。

億光在寄發警告函前,未經法院判決屬專利權受侵害、沒附上第3方公正單位的專利侵權報告,僅附上億光內部自行製作的分析報告或侵權產品清單寄發警告函,對競爭同業及其下游交易相對人主張權利,要求限期下架侵權商品,使通路商無法瞭解商品侵權事件全貌,作為判斷商品是否繼續銷售的依據。

調查發現,億光未事先或同時通知如威剛等製造商請求排除侵害,便向通路商寄發警告函,內容也未敘明專利權明確內容、範圍、受侵害的具體事實,導致通路商為避免捲入爭議,大多在收到警告函後下架商品,億光所主張涉及侵權的威剛、展晟等製造商因無法事先知悉,無法就商品是否侵權展開防禦,故億光公司寄發警告函行為具有商業倫理的非難性。

公平會進一步發現,億光縱然對部分製造商有事先通知,但該通知所揭露侵權商品品項卻與億光公司對下游通路商寄發警告函所稱侵權品項並不一致,如對其中2家製造商主張4項商品品項涉及侵權,但對通路商警告函卻告知侵權品項達6項或33項等,並要求通路商於3日內或1週內等極短時間內處理涉及侵權商品,且對於80家以上之中小型水電行等通路商持續寄發總計超過百封以上警告函,造成通路商下架或不敢銷售競爭對手照明商品。

因此,公平會認爲,億光公司的發函行為,實已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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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 # 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