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校長稱「勞動節教師臨托不納團協」 踩到紅線!最高罰50萬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51勞動節僅有勞工可放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18)日表示,全教產推動地方教師工會與雇主簽訂勞動節當日教師子女臨托服務團體協約,但台中有國小校長依教育局指示,稱「無列入團體協約之必要」,結果遭勞動部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挨罰。全教產批評,教育局難辭其咎,51勞動節也應統一放假。
一般勞工可在51勞動節當天放假一天,不過軍公教人員則無,公教團體長期呼籲,應全國統一放假。
全教產今天表示,全教產2020年起,推動地方工會與教師的雇主,簽訂「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 ,讓勞動節當天,教師的子女有人照顧,協助營造友善職
場育兒措施,學校也不會因教師請假,而要到處尋覓代課老師。
全教產說,對於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托團協內容,台中市教育局起初於2020年,對此團體協約同意核可,直到去年6月仍同意,但同一份團體協約,到了去年12月的回函,卻說「無列入團體協約之必要」,還要求採取「抽籤」方式。
全教產說,台中文昌國小校長依照教育局說法,發函說「本校於勞動節提供子女托育服務已試辦3年,為照顧本校全體教職員工,謹遵教育局來文指示,未來將托育服務擴及至全校全體教職員工之子女,照顧對象已含貴會之會員,故實無列入團體協約之必要。」
不料,文昌國小校長的說法,卻被勞動部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依法可裁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全教產批評,文昌國小校長誤入教育局的陷阱,教育局難辭其咎。
全教產也強調,每年51勞動節時,勞工放假但在學子女不能放假、教師需上班上課但未滿六歲之子女無人照顧 ,這些親子作息不一致的現象,是51勞動節差別式放假政策造成,呼籲51勞動節應列國定假日,統一放假。
針對文昌國小校長被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官員透露,此一裁決11/22出爐,今天已經把裁決結果送達,未來將依照《團體協約法》裁處10萬元到50萬元。
「不當勞動行為」知更多
所謂的「不當勞動行為」,是指雇主為了破壞、弱化「工會活動」,而給予員工不利的待遇。例如員工加入工會,而被解僱、降薪等,就屬於不當勞動行為。
常見的工會活動,則包含了工會爭取員工的津貼、發起罷工等。工會會員個人的行為,如果符合工會的目標也屬於工會行為,例如工會會員自行檢舉雇主違反《勞基法》,或是發表批評雇主的言論。
至於如何認定雇主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設有一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由律師、學者等專業人士組成,判斷雇主有無做出不當勞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