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準備新制上路 金管會開放5項準備金轉列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為協助壽險業增加匯率避險策略的運作彈性,金管會增訂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下稱新制),負債兌換損益的額外提存沖抵比率,由現行50%(或60%)提高至100%;同時,不動產增值特別準備等5準備金可轉列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上路,壽險業外匯準備金上限將從3000億元,拉高到9600億元。
加速壽險業者厚實外匯準備金,新制固定提存的提存比率由現行為0.6%或0.72%,提高至1.2%;另外,考量新制提供較大之匯率風險管理彈性,新制刪除現行傳統避險成本提存/沖抵機制。
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提存與沖抵機制,為提高壽險業管理匯率風險的彈性,新制下未避險外幣資產,以及負債兌換損益之額外提存沖抵比率,由現行50%(或60%)提高至100%。
經核准申請採用新制之壽險業,未來申請轉列特定負債項下準備金至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項目包括:不動產增值特別準備、責任準備金-營業損失準備、責任準備金-重大事故準備金收回、自願強化提存準備,以及其他強化提存準備等5項準備金,除不動產增值特別準備外,於扣除所申請負債項下準備金之轉列金額後,以最近一期有效保險契約負債公允價值評估數未有缺口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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