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中幼兒園「8大酷刑」虐童 市府震怒4度稽查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烏日區一所幼兒園,有6位家長控訴,該園1名老師,對幼童做出推倒、敲頭、關廁所等「8大酷刑」,造成幼童心靈嚴重受創,台中市府為此震怒,昨天(2日)第4度前往幼兒園稽查,帶回全幼兒園監視畫面,將針對全體師生與家長逐一訪查,不放過任何跡證,還原真相。
該幼兒園家長控訴,該園一名女教師對幼童不當行為,包括拿膠帶捆綁幼童雙手及貼嘴、用鈴鼓敲打幼童頭部臉部、用力推倒幼童、將幼童關進小黑屋、將幼童關進廁所、打穿短裙女幼童、孤立幼童並限制在廁所旁用餐、威脅幼童回家不可以向家長亂說話等8大酷刑。
根據其中一段曝光影片,該名幼教師走向坐在椅子上的男幼童,接著蹲下抱起男童往側邊拋甩,家長看到影片不禁淚述,「怎麼可以這麼大力摔小孩子,對小孩子身體、心靈會造成多大傷害」。
台中市府教育局表示,秉持「徹查到底、從嚴究辦」原則,除7月29日獲報當天立即到園稽查,暫停涉案教師職務,並啟動專案調查,昨天下午再由教育局主任秘書郭明洲率隊,4度前往該幼兒園擴大稽查。
郭明洲表示,教育局除掌握之前帶回的班級監視器畫面外,昨天也將調閱範圍擴大到全園各角落,將全園監視器畫面均取回,絕不漏掉任何跡證,有關該園是否有隱匿未通報、是否有包庇、管理鬆散,教育局也將逐一調查釐清,以最快速度完成;若查獲違法屬實,最重不排除勒令停業,行為人終身不得進用。
教育局說明,任何對幼童不當的行為,市府絕對嚴查重辦,一旦查獲行為人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等行為,依規定最重可裁罰60萬元罰緩及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該幼兒園日前發聲明強調,學校得知消息後即通報教育局,該名教師於事件當下,也自請離職,案件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園方無法多作表述,然不管今天調查結果如何,此動作都是不當行為,也呼籲網友勿有不理性甚至誹謗的行為,已委託律師蒐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