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二戰羈押庭!「關鍵共犯」律師曝端倪斷言:押!是必然的結局

社會 法庭
2024/09/05 16:30
於瓜瓜 文章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首次聲押失敗後抗告成功,台北地院今(5日)重開羈押庭,成為各界關注焦點。被檢方視為本案「關鍵共犯」的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辯護律師蕭棋云對此表示,「押!是必然的結局」。

柯文哲上銬被帶上囚車。林林攝
柯文哲上銬被帶上囚車。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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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蕭棋云在「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發文分析,最近討論最熱的議題,就是民眾黨柯文哲究竟是否該受羈押?他認為應從3面向觀察,首先是「羈押制度目的」。蕭棋云認為,羈押的一般目的於本案,最可能相關的便是防止被告串證。於柯案中,柯是民眾黨主席,縱使請假仍對政黨有實質控制力,柯明顯可以挾政黨資源,透由媒體或其他方式向潛在共犯或尚未受強制處分之共犯,進行串供,「此由柯於關鍵被告等陸續到案後,仍持續透由媒體發聲可見一斑。」

再者是「檢方現在所掌握的證據強度」,蕭棋云指出,檢方明顯已補強柯無保飭回當日的證據強度,從高院的聲明稿可看出端掜。邵的部分是9/1返國,9/2下午應訊,柯則是於9/2凌晨即由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高院新聞稿中既然稱有審酌邵○○之證述,顯然係檢方於前次聲押柯失敗後所補強的證據!這證據既會由高院撤銷原裁定的新聞稿所引用,必然是不利於柯的。

蕭棋云進一步指出,同案被告彭振聲的證述有一部分是於柯9/2凌晨無保請回前已存在的,這部分當然已經經台北地方法院審酌,那麼高等法院新聞稿所提到的「同案被告彭振聲」部分,想當然耳,是指「彭振聲在9/1後翻異前辭的部分」,高院既然作為撤銷原裁定的理由,想必彭振聲的翻異之辭,必然不利於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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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高院的態度與意向」,第一、高院於新聞稿中已明確認定柯有積極介入京華城的客觀情狀。第二、高院已將羈押當否的標準揭示為「被告是否業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蕭棋云說,短短幾天,從高院新聞稿,可以看出檢察官積極辦案、查找證據,終於發現了彭與邵等關鍵證述。

蕭棋云認為,羈押柯也符合羈押目的,檢察官現所掌握的證據強度也已與高院的態度及意向相符。雖然結果未定,他推論「押!是必然的結局。」

律師蕭棋云曾助女歌手魏如昀經紀約官司勝訴,還是黃子佼未成年性影像案的委任律師,原本黃已認罪,在蕭棋云接手後改口「否認犯罪」,引發外界關注。也是京華城案被視為「關鍵共犯」的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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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 # 蕭棋云 # 邵琇珮 # 關鍵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