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政琮對同意書有3疑慮婉謝黃金計畫 國訓中心回應了
【記者毛琬婷/綜合報導】旅美高爾夫台灣好手潘政琮,18日透過社群媒體針對「黃金計畫」同意書中提出3點疑慮,表示在溝通後仍無法達成共識,將婉謝計畫補助,但自己仍會盡最大努力爭取代表國家出賽的機會。對此,國訓中心19日也做出回應。

潘政琮過去曾多次代表台灣出戰國際賽,包含2006年杜哈亞運、2014年仁川亞運,更是奧運「三朝元老」,從2016年里約奧運、2020年東京奧運及2024年巴黎奧運,其中在2020年東京奧運更是寫下驚奇,在延長賽奪銅,打下台灣史上首面奧運獎牌。
不過潘政琮昨天透過社群媒體發文,提出對於黃金計畫的3項疑問,包含同意書的計劃執行單位只註明「特定團體」,沒有明確載明該單位為何,代表計劃執行單位有模糊空間;在亞運遴選辦法尚未頒佈之前,同意書要求選手承諾參與遴選;同意書的規章給予計劃執行單位隨時徵召選手打任何賽事的權利。
潘政琮強調,發表此聲明只為了保護自己,並沒有其他目的,雖然決定婉謝國家提供的黃金計畫培訓補助,自己仍會盡最大努力爭取為國家出賽的機會。
對於潘政琮的聲明,國訓中心也做出回應。國訓中心表示,已於2月19日上午與潘政琮團隊取得聯繫,針對同意書內容進行進一步說明,該團隊對相關用意已有更清楚的理解,並明白雙方目標一致。國訓中心說明如下:
1、關於「同意書的計劃執行單位只註明『特定團體』,沒有明確載明該單位為何,有模糊空間」。對此,國訓中心說明,該條文係依據《國民體育法》第三條訂定,其中「特定體育團體」的定義為 「具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之全國性體育團體」,以高爾夫項目為例,即指 「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協會」。完整法規內容可參閱教育部體育署法規查詢系統,以確保資訊透明與公開。
2、關於「在亞運遴選辦法尚未頒佈之前,同意書要求選手承諾參與遴選,及給予計劃執行單位隨時徵召選手打任何賽事的權利」。國訓中心強調,黃金計畫的宗旨在於奧運奪牌,因此希望獲得本計畫資源的選手,在符合亞、奧運國家代表隊資格的前提下出賽。未來,國訓中心將持續以不影響選手取得奧運資格及奪牌為原則進行計畫調整,並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合作,以確保選手權益與計畫目標的平衡。
國訓中心感謝潘政琮提出寶貴建議,這有助於計畫的完善與執行,我們也感謝潘政琮長期以來為國家在國際賽事中爭取佳績。未來,國訓中心將持續保持密切溝通,共同為台灣體育發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