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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廉政會:鄭文燦若被聲押重懲「停權3年」 一審判有罪恐開鍘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入土地開發收賄弊案,高院今撤銷鄭500萬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民進黨廉政會晚間也召開臨時會,確定立案調查,並決議如果鄭被羈押,明天馬上啟動「停權3年」,未來一審若判有罪,將會進一步處分,可能開除黨籍。

鄭文燦6日遭羈押,後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居住、出境,廉政會今晚6點半展開討論,歷時近2小時才結束,主委邱駿彥受訪表示,確定立案調查,不止立案,會中也作成決議,鄭文燦如被羈押成功「就停權三年」。
邱說,之所以這麼重,主要是廉政會覺得擔任國家公職,等級越高就必須給予更高程度的廉政要求,假設今晚被羈押,明天馬上啟動停權三年,將來一審判決有罪的話,會進一步嚴厲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予以除名;如一審判決無罪,就會撤銷停權三年處分。

會中是否有不同聲音?邱駿彥回應,大家一致通過,七位委員、過半數以上到場,表示大家很重視此案。鄭文燦辯護律師也是廉政委員,自動申請迴避,委員會亦從頭到尾未讓他參加以避嫌,他強調,委員會是獨立單位,決議已送黨中央,不需要黨中央同意。
邱說,委員會沒有收到鄭文燦的任何意見表達,所有委員都認為這是社會矚目重大案子,對民進黨形象有所影響,坐的官位越高,就應該更注意廉政問題,所以會議做成決定。
如果鄭文燦今晚被聲押,邱表示,明天便啟動停權處分,短時間不會再開會討論此案;如果沒有被聲押,就會進行調查,依法定程序請鄭來說明。
他解釋,此案調查方向,主要是依照貪汙治罪條例為方向,廉政條例中所要求的要件,跟民進黨紀律評議條例也都吻合;並強調,有無違反廉政,不盡然受法院判決影響,即便法院判決無罪,如果委員會認為行為不妥,還是會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