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不適服」官兵回鍋?國防部認擬修法 原因曝光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國軍志願役人力吃緊,媒體報導指出,國軍有意將原本「不適服」退伍5年內士官兵再度入營,另外也放寬色弱、身上大片刺青和國中學歷者3類入伍條件,引發朝野議論。國防部稍早證實此事,稱部分無涉品德違失者,未提供其重返部隊服役機會,擬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國防部認鬆綁刺青、色弱 國中學歷仍禁考
國防部表示,為強化國軍人才招募、達成兵力目標,分析發現部分申請提前退伍人員,造成其「不適服」之經濟、家庭等因素已消失,且無涉品德違失。為提供其重返部隊服役機會,鼓勵有志青年從軍報國,開放循退場機制提前退伍人員,離營滿一年可申請再入營;惟其年齡、體格、離營前考績等甄選標準維持不變。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另參考醫學研究,「辨色力異常(色弱)」人員除特定任務受限外,仍可執行一般勤務;且屬常備兵體位,需服義務役。考量戰訓標準一致原則,乃另開放報考部分不受影響職類,並以無礙任務遂行為前提;至於開放「國中學歷」報考志願士兵乙節,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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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不識服引軍中擔憂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三軍部隊皆要求每梯募兵量,未達到就開會檢討,但由於一年期義務役上路訓練加重,招募時間壓縮,使得業績壓力增加。軍方除了不適服者外,也擬擴大開放「色弱」、身上刺青面積大於現行規定、國中學歷者入營,引發軍方人士擔憂,擔憂為充數而急就章,造成戰訓困擾。
根據《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1條,「不適服」包括志願士兵年度考績丙上以下、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於核定起役之日起三個月期滿後,經評審不適服志願士兵,另未也規定,「未服滿志願士兵現役最少年限者,應予賠償;其賠償範圍、數額、程序、分期賠償、免予賠償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定之」。第5-2條則指,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