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紀錄!卓榮泰提第7件覆議案 曝警察條例有5窒礙難行處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1月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調高警察、消防、海岸巡防人員每月退休所得,且溯及至已退休生效的人員,行政院今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卓榮泰上任至今已對立院提6案覆議案,警察條例將成第7案,創歷任閣揆紀錄。

立法院今年1月7日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並於24日送至行政院,依據憲法第57條規定,行政院若要提覆議,應於送達10日內提出,亦即4月2日是最後期限。
卓榮泰今天中午召開臨時院會,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會中通過覆議案,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表示,本案之第35條第1項第4款、第2項、第3項及第6項提高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經研議後確有五項窒礙難行之處:第一,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歲出,未依法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第二,破壞退休撫卹制度之公平性,違反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第三,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財務缺口之撥補,有悖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共同提撥制精神。
第四,影響機關人事遷調及勤(業)務推動,又未定過渡期間,大幅增加各級政府行政成本及作業負擔;第五,納入未適用該條例之移民與空勤人員,卻漏未配合修正相關規定。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考量警消人員工作辛苦及勤務特性,已提升現職警消人員待遇及照護;本次提出覆議,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復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行政院自去年起,接連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增列國會藐視罪、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出覆議;農曆年後,政院為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再提出覆議,創下中華民國史上提最多次覆議、且首位針對總預算覆議的閣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