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74線逆向害貨車翻覆 「紅魔鬼」肇事逃逸慘痛代價曝光

社會 突發現場
2024/10/05 13:15
王煌忠 文章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今晨(5日)出現一輛紅色福斯自小客,竟然逆向而行,導致順向小貨車閃避不及擦撞後,失控撞上分隔島翻覆,盧姓駕駛受傷送醫,宛如「紅魔鬼」的逆向車輛,肇事後加速逃逸,警方已鎖定車號追查。

台中市一輛小貨車今晨擦撞逆向行駛自小客翻覆,盧姓駕駛受傷送醫,逆向自小客肇事逃逸。民眾提供
台中市一輛小貨車今晨擦撞逆向行駛自小客翻覆,盧姓駕駛受傷送醫,逆向自小客肇事逃逸。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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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發生在今天凌晨3點32分,盧姓男子(74歲)駕駛自小貨車,沿台74線中間車道西行往彰化方向行駛,行經13.7K西屯路段,前方突然出現一輛紅色自小客,逆向急駛而來,盧男嚇得向左閃避,右側車身遭紅車擦撞後,再碰撞內側分隔島翻覆。

翻覆自小客由拖吊車載運駛離。民眾提供
翻覆自小客由拖吊車載運駛離。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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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肇事紅色自小客已經逃逸,盧男則從翻覆車輛爬出,因頭部及右手多處受傷,由救護車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救治,盧男酒測值為0,經調閱監視畫面,確認為福斯POLO紅色自小客,車主設籍在台中市,警方將依肇事逃逸及違反道交條例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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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福斯自小客逆向肇事後逃逸。民眾提供
黃色福斯自小客逆向肇事後逃逸。民眾提供

《刑法》185條4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3、4項規定,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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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74線 # 逆向行駛 # 肇事逃逸 # 台中西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