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解禁! 國健署公布2業者14品項「有條件通過」審查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加熱菸解禁!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天公布,2家業者(菲○○○公司及傑○○○公司)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未來針對加熱菸產品上市,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業者需依行政處分所示,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未能履行最重可撤照。

《菸害防制法》2023年3月修法通過,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第1家業者在2023年6月底送審。國健署表示,近期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核定函,包括菲○○○公司的8個品項、傑○○○公司的6個品項。外界先前預估,可能在吳昭軍本月底卸任前公布。
吳昭軍說,未來針對加熱菸產品上市,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除業者需依行政處分所示,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予衛福部,包含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6條規定、業者自行承諾、依審查會建議附款等相關研究報告及依法應遵行事項外,衛福部將嚴格審查前揭資料,如業者未能履行,將依法處理,最重可處以撤照處分。
吳昭軍:核准通過不等於有「免死金牌」
核准通過,代表業者可以開始生產,但後續仍有準備期。吳昭軍表示,產品必須製造、生產、包裝才能上市,且廠商上市前,還需要把產品送到國健署最後審查,準備期多久則要視業者「什麼時候送來」,符合規範才能上市,且並不代表通過就有「免死金牌」,仍要自主監測並接受第三方單位監測。
衛福部表示,參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加熱菸實施上市前審查其架構及多次與美國召開會議後,針對誘發青少年或未曾吸菸者開始吸菸之公共衛生風險效應,或因使用方式或產品成分、排放物改變,致其特定短期、長期健康危害等資訊,依本法第7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所有指定菸品及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國健署籲 勿聽信謠言使用加熱菸戒菸
國健署提醒,任何型式的菸品皆有害,呼籲民眾切勿聽信謠言,使用加熱菸戒菸,國民健康署提供多元戒菸服務,全台約2700家合約醫事機構,包含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等,可提供專業的戒菸服務,也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利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透過電話及網路的便利性與隱密性,結合專業諮商及心理支持,由專業諮詢人員協助量身打造個人戒菸計畫,並提供戒菸相關資訊、早日擺脫菸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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