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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分局長被爆公務車私用、警當免費司機 遭申誡2次!檢:查無犯罪事實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長陳宏平被爆公務車私用,竟要員警當免費司機載全家玩。對此,台東縣警察局表示,政風和督察調查後予以記2次申誡並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因查無犯罪事實已簽結。

台東縣警察局督察長蔡培元對此表示,在接獲檢舉後,政風室與督察室隨即展開調查,並對陳宏平核予申誡2次的處分,同時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並未如爆料者「未處理」的指控。
中央社報導,台東地檢署對此表示,該案已於今年1月間偵查終結,並因查無犯罪事實而簽准結案。檢方進一步解釋,經調查相關證人及事證後,認定嫌疑人陳宏平的行為屬於公務執行範疇,與圖利、詐欺或背信等罪的構成要件不同,因此不構成犯罪。

公務車私用爭議頻傳
近來公務車私用爭議頻傳,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被爆使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寵物美容,已請辭獲准,台北地檢署也分案調查。法務部前部長蔡清祥日前也被爆搭公務車陪友人喬官司,不過蔡清祥強調絕無此事,黃國昌指控的日期當天,他整天在立法院備詢,且拿出照片為證。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將出任高鐵董事長,也遭爆料擔任文化部長期間,濫用公務車前往推拿診所。對此,史哲表示,這是2年多前在行程中膝蓋舊傷復發,順路去裹膏藥,並非推拿。

開公務車私用判刑有前例
過去公務員濫用公務車遭判刑有前例,前雲林消防局長戴天星於2014年到2018年擔任消防局長期間,下班使用公務車處理私用事務266次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判戴天星休職2年;刑事部分則遭起訴,法院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罪,判他1年徒刑,上訴後二審法官審酌他認罪繳回不法所得,給予緩刑3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