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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過罷免!高虹安為涉貪案出庭笑了 誣告案周四宣判

社會 法庭
2025/07/28 10:07
丁牧群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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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遭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26日投票結果未通過,但並未因此取得「無敵星星」,因為她涉嫌貪污助理費11萬餘元,去年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4月,也因此遭停職;另因論文爭議涉嫌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去年被一審判刑10月。高虹安這2件刑案,後續只要有一件判她須坐牢定讞,依《地方制度法》將被解職。高等法院今再度審理高虹安貪污案,而她的誣告案,高院將於本周四(31日)宣判。

高虹安今到高院出庭,露出開心笑容。讀者提供 zoomin
高虹安今到高院出庭,露出開心笑容。讀者提供

法官:9/30辯論終結

高虹安今早9時許抵達高院時,露出開心笑容,有記者問她:「會擔心法庭內狀況嗎?」、「罷免過關覺得自己穩了嗎?」但高虹安沒有回應。

高院今天9時30分召開準備程序庭,高虹安的部分只開了15分鐘就結束,承審法官郭豫珍諭知全案將於9月30日再開庭,且當天庭訊預計1小時,包括訊問一名證人、高虹安的林姓助理,接著進行辯論,當日辯論終結。

高虹安離開高院時,記者問她:「挺過罷免心情如何?」、「會擔心證人的證詞嗎?」高虹安依然沒回應。

若判刑定讞須坐牢 將被解職

《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應由內政部解職;犯其他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而未受宣告緩刑、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應解職。不過,經過再審或非常上訴判決無罪確定者,解職處分應撤銷。

高虹安是2022年12月25日就任新竹市長,任期到2026年12月25日屆滿,一名法官指出,誣告罪刑度7年以下,是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假設高虹安本周四還是被判有期徒刑,且未宣告緩刑,而後續最高法院在2026年12月25日之前,駁回上訴定讞,那麼依照《地方制度法》高虹安將被解除新竹市長職務。

高虹安罷免未通過,但官司纏身。翻攝高虹安臉書 zoomin
高虹安罷免未通過,但官司纏身。翻攝高虹安臉書

涉詐助理費11萬元 一審判刑7年4月

檢方指控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貪污,於2020年2月至11月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的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用於個人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支出,甚至購買衛生棉、雙眼皮貼、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以及支付洗頭費、台大醫藥費。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高虹安詐取金額為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徒刑,同案被告、高虹安的前助理「公衛文」王郁文被判刑1年、緩刑5年,其餘2助理也獲緩刑。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高虹安的前助理王郁文(圖)今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zoomin
高虹安的前助理王郁文(圖)今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陳時奮揭高虹安論文抄襲

至於誣告案,起因是高虹安2012年進入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研讀博士學位,2017年8月與其他3人共同發表一篇期刊論文,隔年撰寫博士論文,博論題目與高虹安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期間參與的研究報告題目完全相同,陳時奮審閱比對後,發現博士論文未引註2017年8月論文及資策會報告,因此2021年10月在臉書以「翁達瑞」名義,發表「師生合謀之學術不倫:李傑與高虹安的故事」文章、2022年7月又發表「高虹安退出政壇吧!」文章,揭發博士論文抄襲及「學術不倫」問題。

高虹安2022年8月26日前往台北地方檢察署,控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相關言論包括「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高虹安把這篇四位作者只有六頁的期刊論文據為己有,灌水成109頁之論文,藉此取得辛辛那提博士學位。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並非原創,也不是個人作品」、「高虹安博士論文並非原創,也非其個人作品」、「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幾乎有三分之二的內容抄襲自這位共同作者的期刊論文」,但檢方調查後不起訴陳時奮。

高虹安日前到高院出庭。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高虹安日前到高院出庭。資料照片/林林攝

高虹安遭反控誣告 一審判刑10月

陳時奮獲不起訴後,反控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刑事庭去年判她10月徒刑,判決指出,高虹安明知她的博士論文是抄襲她任職資策會期間,與2名同事及指導教授李傑「合著」的期刊論文,而筆名為「翁達瑞」的陳時奮陸續於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在臉書發文質疑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高虹安認為對她競選新竹市長選情不利,2022年8月26日對陳時奮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一審法官勘驗相關證據資料,並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及合著的期刊論文,認定確實大幅抄襲,而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卻誣告陳時奮,意圖使他受到刑事處分,因此一審去年判高虹安10月徒刑。

旅美教授陳時奮。資料照片/丁牧群攝 zoomin
旅美教授陳時奮。資料照片/丁牧群攝

高虹安律師稱她論文「自我抄襲」

上訴高等法院後,高虹安日前出庭強調她告陳時奮臉書貼文涉嫌誹謗,並非針對文章標題「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也不是針對文章的「每一句話」,她的提告範圍限縮在內文誇大不實、渲染部分,也就是「高虹安博士論文高達2/3抄襲期刊論文」這一句,她在2022年控告陳時奮時,已向檢察官表明不是全文都涉嫌誹謗,但後來台北地院卻認為她全部都告,依誣告罪將她判刑10月,台北地院這樣做是不當擴張審理範圍。高虹安的律師則表示,她只是「自我抄襲」。

高虹安論文被譏「國中程度文法錯誤」

陳時奮曾專程從美國來出庭,他告訴法官,全案起因是資策會2017年將一份專案報告發表在學術期刊,版權屬於資策會,共同作者為當時任職資策會的高虹安及3名同事,但高虹安卻將這篇期刊論文抄進她個人2018年發表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並隱匿原始文稿存在,未取得其餘3位共同作者授權使用。

陳時奮當庭批高虹安「抄成這樣,連國中程度的英文文法都出現錯誤」,並質疑高虹安在他貼文之後10個月間從未否認抄襲侵權,卻在10個月後才誣告他誹謗,提告動機是「假裝清白,護選情」,因為高虹安是在被提名參選新竹市長後,突然決定告他,提告前還發採訪通知給媒體。

高虹安駁斥英文程度差

另外,陳時奮強調高虹安是故意誣告,因為她在論文爭議發生後,兩度修改論文,提告前,在論文加入對資策會的感謝詞,然後才提告誹謗並將修改後的版本呈給台北地檢署,提告後又修一次,增列64條參考文獻,而且後來高虹安的論文在網路上都被下架,陳時奮質疑她的博士學位可能已遭撤銷。

高虹安認為陳時奮當庭指她英文程度差,對法官陳思帆說,陳時奮的風格就是「臆測想像、誇大不實,貶低他人」。

誣告案二審將於本周四(31日)宣判。後續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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