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癲癇患者南北暴衝釀嚴重死傷! 黃偉哲揭這2種駕駛更危險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有名泥水工15年前曾因癲癇發作撞死人,不料昨天開車時再次病發暴衝,造成散步夫婦1死1傷。市長黃偉哲對此指出,健保署應該會有癲癇用藥紀錄,可優先勸導,予以道德勸說。他也認為,眼下最嚴重的是酒駕、毒駕,更該努力防範。

玉井警分局調查,玉井區中華路昨天傍晚5時26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嚴姓男子(38歲)駕車時癲癇發作,先是擦撞2部轎車、2名行人,仍持續往前暴衝至農會騎樓,再撞擊停放的4部機車,車最後卡在花台前,熱心路人趨前發現嚴男仍腳踏油門,趕緊轉動鑰匙強行熄火。
警方今天指出,肇事駕駛嚴男未涉酒駕、毒駕,研判應為癲癇發作肇事,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嚴男得知病發撞死人,心情相當低落,今天仍默默無語,精神狀態明顯不佳。


泥水工再次病發闖禍 移送時沉默不語


黃偉哲籲中央針對危險駕駛一次性處理
由於台北三峽19日才發生78歲老翁開車暴衝釀成3死12傷慘劇,交通部擬將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至70歲,如今台南玉井又傳出車輛暴衝釀嚴重死傷,台南市長黃偉哲認為,尊重中央立法下修年長者換照年齡,測試應更為嚴格、嚴謹與頻繁,地方會針對中央立法來加強查察。
至於癲癇患者,黃偉哲說,核發駕照是中央權責,健保署應該有使用藥物的相關資料,建議以勸導為優先,做一定審慎處理。他還說,危險駕駛要做一次性處理,眼下最嚴重是酒駕、毒駕,這些人雖持有合法駕照,但違法上路,更該努力防範,地方政府會加強臨檢或藥檢。

成大職員癲癇發作 暴衝釀1死4傷
癲癇患者開車釀禍有前例,去年8月台南成功大學圖書館1名林姓女職員開車下班時癲癇發作,疾駛校園約500公尺,宛如砲彈般先衝撞守衛室,再猛撞正通過對面路口的1輛休旅車與3輛機車,釀1死4傷悲劇。檢方調查後認定,林女清楚自身病情,卻未遵守「發作期間不應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交通部放寬輕症癲癇考照 但難窺隱私
交通部自2020年9月7日起放寬輕症癲癇患者考取汽機車駕照,凡經合格醫療院所醫師出具最近2年以上未發作的診斷證明書,即符合考照資格。駕照期限2年,期間一但發病須繳回駕照;申請換發新照,則須出具未發作的診斷證明書。
但因病情是個人隱私,除非用路人「誠實面對」,否則監理機關無法得知,亦無從強制探究個資要求換照。至於嚴男是否曾換照,仍待進一步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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