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保單引發爭議 金管會擬除外這兩類保單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最高法院裁定保單可被強制執行引發爭議,立委也因此收到許多陳情,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在立法院答詢指出,修法會排除健康醫療險與傷害險,至於壽險及年金險的「解約金」,要一定金額以下才可豁免,豁免額度將以最低生活費為標準。
保險解約金豁免有額度
豁免的解約金介於10萬~20萬之間可豁免,彭金隆表示,要衡平債權人與債務人兩方,不能過度偏坦於債務人,同時也要考量債權人權益,不希望保險成為規避債務的方式。
保險局在下午的例行記者會說明,每個縣市的最低生活費不一樣,比如台北市每月生活費要2萬3,接近2萬4。會以最低3個月的最低生活費為考量,小額終老保單也會排除不必被強制執行。
金管會擬修正保險法草案,允許債務人可以不必被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的保單,除了健康險與醫療險兩項除外,其他保單解約金不超過20萬元的壽險或年金險才能豁免。
8項豁免保單大限縮
金管會原本6月4日預吿8類保單可豁免被強制執行,包括產險、健康險、1年期壽險、小額終老險、被保險人合併後保額不到100萬元壽險、已給付年金的年金險、單筆解約金不超過10萬元的壽險等,禁止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但最新的規劃已限縮範圍。
最新的修法取消強制執行的上限100萬元,改為連結行政執行法對幾個月、一定期間的「最低生活費」為標準,保單解約金額若金額在10萬~20萬元之間,才可豁免強制執行。
根據司法院統計,從2023年1月到2024年3月底,債務人因欠錢導致保單被強制執行達8712件,平均每季都有超過1700件保單被迫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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