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小子」詐孫鵬夫妻19萬!手法曝光 律師借他這東西也遭判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愛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惹上大麻煩,涉嫌非法製槍、恐怖威脅,當孫鵬夫妻焦頭爛額之際,「騙扁小子」黄琪向夫妻倆謊稱自己是張清芳前夫的秘書,可幫忙介紹律師,詐取19萬餘元,後來孫安佐遭美國驅逐出境,返台被檢警拘捕法辦,這時黄琪繕打不服逮捕的「提審聲請狀」,向律師郭上維借印章蓋在上面,由黄琪提交桃園地院。高等法院今依詐欺取財罪判黄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郭上維因把印章借給沒有律師資格的黄琪,辦理訴訟事件營利,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找正牌律師配合行騙
判決指出,黄琪(本名黃照岡)對外招攬訴訟案件、報價後,以「列支敦士登法律事務所」名義,撰寫訴訟書函,正牌律師郭上維則配合出具律師名義、提供諮詢、出庭或撰寫訴訟書狀,黄琪向客戶收取費用後,分給郭上維。
2018年,黄琪將郭上維介紹給孫鵬、狄鶯(本名林佳璇),由郭上維受任為孫安佐的辯護人,處理他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黄琪以美國訴訟文書翻譯費、律師費等名義,向孫鵬夫妻收取30萬餘元,扣除他實際支出為孫鵬代訂機票費用、住宿費及火車票等款項,以及分給律師郭上維6萬元,黄琪詐取19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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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鵬夫妻作證否認受騙
法院先前審理時,傳喚孫鵬夫妻出庭作證,孫鵬說當時接到自稱宋先生(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關心電話,後來有個名叫「Amanda」的女子自稱是宋的秘書,表示可幫忙律師。但孫鵬強調郭上維提供很多幫助,他不覺得被律師騙。
狄鶯對於法院傳她作證,情緒有點激動,當庭說:「請問為什麼要找我作證?當時不覺得郭上維有騙我。」
不過,高院維持一審見解,認定黄琪假冒「宋學仁」、秘書「Amanda」,以安排孫鵬夫妻在美國與羈押中的孫安佐會面、告知孫安佐返台航班資訊等手段,取信於孫鵬夫妻,然後以介紹律師、支付律師費、翻譯費等不實事由,向不熟悉法律的孫鵬夫妻收取30萬餘元,高等法院今依詐欺取財罪判黄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郭上維被依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共犯,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17歲幫阿扁算塔羅牌成名
現年31歲的黄琪只有國中學歷,他17歲時因以塔羅牌幫時任總統陳水扁占卜,一夕成名,後來黄琪多次假扮知名人士,獲取被害人信賴後行騙,曾假冒頂新少東魏宏帆名義辦黑卡,盜刷600萬元,另向宋姓女子詐騙200萬元,2案合併判刑7年定讞入獄。
黄琪另佯稱管理顧問公司副總,騙一名男同志100多萬元,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2017年,他施展連環騙術,謊稱是「藝人張清芳丈夫宋學仁的秘書」、「台大醫院院長助理」,藉此安排詹姓男友的罹癌母親住進台大醫院景福病房,另以最速件向台北榮總取得詹母醫療資料,後來騙局被拆穿,被依偽造文書4罪判刑6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定讞,他另觸犯《個資法》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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