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畫面|休旅車連撞8車四輪朝天!肇事原因曝光 駕駛骨折慘遭送辦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今天(8日)凌晨發生一起翻車事故,高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太平區時,失控衝撞停放路旁8輛汽機車,車輛瞬間四輪朝天翻覆,消防局獲報到場,破窗救出受困駕駛,發現他全身多處擦傷,左手骨折,緊急送醫搶救,高男抽血換算酒測值超標,警方將待其傷勢穩定後,依法究辦。
曝光監視畫面顯示,高姓男子(56歲)駕駛黑色休旅車,行經太平區永豐路時,突然失控碰撞停放路旁2部自小客、4輛機車、2輛微型電動二輪,休旅車撞擊後當場翻覆,現場滿目瘡痍。
廣告
警方表示,該起事故發生在今天凌晨2點43分,高姓男子駕車沿永豐路往太平路方向行駛,在永豐路303號前,失控碰撞停放路旁8輛汽機車,消防人員到場,利用器材破壞車窗,順利將駕駛救出。
高男被送往長安醫院救治,初步診斷身體多處擦挫傷,左手骨折,無生命危險,不過高男經抽血換算酒測值超標,他初步表示,家住太平,要駕車返家途中發生事故,警方將待其傷勢穩定後,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推薦新聞:8旬翁出門運動未歸!家屬急報案接噩耗 環快逆向騎單車遭撞亡
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肇事駕駛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肇事高姓男子,酒駕造成被害人車輛等毀損,在民法稱為「侵權行為」,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91條之2、第196條、第213條第1項、第3項事故車輛修復、貶值賠償等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