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6/30截止只剩1天 報完最後確認避免遭補稅處罰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到114年6月30日,剩下1天了,大家都報完稅了嗎?財政部整理常見報稅地雷,提醒報完的朋友再次確認,避免報錯遭補稅處罰。

免稅額申報錯誤
每人免稅額9.7萬元,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滿70歲14.55萬元。如果列報扶養滿70歲的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等),不屬於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仍為9.7萬元,不可按14.55萬元計算。
子女及兄弟姐妹已滿18歲,須因身心障礙、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才能列報扶養, 服役、待業、補習、無薪假都不算無謀生能力。
所得申報錯誤
誤刪或更改申報系統自動載入的所得資料。如有疑義,請先向給付該筆所得的扣繳單位查對,如因扣繳單位填報錯誤所致,請該扣繳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扣(免)繳憑單更正。
漏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如透過金融機構或信託業者投資境外或大陸地區基金、債券及股票等金融商品,所獲配的利息、股利、出售或轉換之利得)或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所得等。

扣除額申報錯誤
捐贈列舉扣除額:誤報點光明燈、法會、安太歲或入會費等「有對價關係」的支出。
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誤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誤報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申報戶」的人身保險費(全民健保除外)。
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誤報「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診所)」的醫療費;誤報「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看護費及住院餐費等;「未自行扣除」領有保險給付的部分。
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誤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的利息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113年度在該地址「未辦竣戶籍登記」、113年度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不可列報。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誤報「非納稅義務人子女」(如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其他受扶養親屬)的學費支出。
未完成申報上傳
網路(含手機)申報系統一定要操作到最後步驟按下「申報資料上傳」,系統顯示「申報完成」或「申報成功」才算完成申報。
也可查詢申報結果(https://gov.tw/WSZ)顯示「您已完成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表示申報成功。
網路報稅報錯了怎麼辦?
如發現報錯或想更改資料,114/6/30前再次登入申報系統,更正資料後重新申報上傳就好,系統會以最後一次上傳申報的資料為準,另外留意更正後應納稅額有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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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醒注意相關規定,如有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市話),或逕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出版時間:1518
更新時間:1755(更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