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才被撞!高雄檳榔攤又爆槍響 1男中彈被丟包醫院前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高雄市新興區某檳榔攤疑因股東和他人有債務糾紛,上周四(11日)遭一名男子駕車衝撞,當時26歲檳榔西施蘇姓女子閃避不及,手腳擦挫傷送醫,沒想到今晨檳榔攤再遭槍擊,1人中彈被丟包醫院,警方以車追人逮捕槍手送辦。
某檳榔攤遭人駕車惡意衝撞
新興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上周凌晨1時20分許接獲線報,忠孝一路某檳榔攤遭人開車衝撞砸店,造成檳榔攤女員工受傷送醫,現場目擊者說,肇事駕駛衝撞後棄車,快步搭乘接應車逃離現場。
警方以車追人,先是帶回肇事轎車的車主46歲范姓男子到案說明,范男指稱車子交給19歲鄭姓男子使用,警方隔天約鄭男到案說明,全案仍待釐清。
檳榔攤再傳槍響 男子受傷被丟包醫院前
沒想到,今天凌晨4時15分檳榔攤又傳槍響,五福二路派出所獲報後趕赴現場查看,並立即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後續警方再獲通報,27歲劉姓男子遭槍擊受傷後,被丟包醫院前;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於2小時內緝獲31歲開槍的陳姓男子到案,並起獲涉案槍枝1把子彈5顆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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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被丟包醫院!腹部中彈無生命危險
新興分局指出,陳男、劉男二人因酒後起口角爭執,雙方相約在檳榔攤前調解,不料,溝通過程陳男一時情緒激動,持預藏手槍朝劉男射擊1發,造成劉男腹部受傷,所幸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刑法》殺人未遂罪送辦。
根據《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在公共場所開槍射擊者,最輕可判7年徒刑;至於《刑法》殺人未遂罪,刑度10年起跳,或處死刑、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