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敘薪不認先前年資違憲 工會肯定!盼儘速適用《教師待遇條例》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9)日判決,代理教師的敘薪,不採計先前任教其他學校年資違憲。對此,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表示,肯定進步、正確的違憲判決,對於近年代理教師荒,無疑注入強心針,但也呼籲盡速修法,讓代理教師適用《教師待遇條例》。教育部則說,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後續將研修相關法規。
代理教師敘薪不計年資違憲
具有合格教師資格的新北市中和高中代理教師張凱翔,2017年到任後,發現校方敘薪,竟不採計他先前在其他2所高中擔任代理教師的2年年資,經過行政訴訟敗訴後,提出釋憲。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判決,認定代理教師到職前的年資採計敘薪,應該全國一致。
憲法法庭也說,合格代理教師承擔的教學、行政工作,已與專任教師差不多,應有同等待遇,因此判決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教育局,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敘薪時,得不採計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之職前年資」的規定、函文均違憲,自判決出爐滿1年時失效。
教育部尊重:將研修法規
對於憲法法庭判決,代理教師的敘薪不採計到職前的年資違憲,教育部回應,肯認代理教師對教育場域的貢獻,及維護孩子受教權的努力,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後續將依判決意旨,會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關法規。
工會:為代理教師荒注入強心針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則說,肯定大法官給出進步且正確的違憲判決,使張凱翔及未來有志從事教育工作的代理教師,待遇能提升至法律位階保障,「對於近年連年上演的代理教師荒,無疑是注入一劑強心針。」
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也呼籲,為解決目前代理教師敘薪一國多制的亂象,建議教育部及立法院,盡速完成《教師待遇條例》修法,將代理教師納入適用範圍,以符憲法法庭判決。
另外,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也指出,本次憲法法庭判決,僅處理公立學校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的問題,對於代理教師「聘期內取得較高學歷或教師證申請改敘」,還有「私立學校代理教師敘薪」部分,並未處理。建議後續修法也納入《教師待遇條例》規範。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則評論,樂見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呼籲教育部應遵照判決,違憲部分,應立即啟動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完備代理教師權利事項於聘任辦法明定,讓代理教師給薪規定全國一致,消除一國多制的亂象。
基層代理教師:本來就該有
一名基層代理教師得知憲法法庭判決後,直言「代理老師本來就該有年資敘薪」,她強調,代理教師做的事情不少於專任老師,卻無年資敘薪、考績獎金,「做了十多年,薪水卻每個月都沒變」,肯定憲法法庭的判決。
此外,先前多次訴求代理教師敘薪應計入到職前年資的立委范雲表示,感謝大法官看到少子女化及教育制度變革後,現場教師的困境,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勞動權益。
范雲強調,代理教師勞動權益是否穩定,直接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益,會持續協助代理教師爭取更平等的勞動權益,並繼續緊盯這一年內須修正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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