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撞斑馬線2路人」鞠躬道歉 稱天暗A柱死角「可不可以加燈?」
【記者盧麗蓮、陳亮諭、政治中心/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車禍!賴士葆昨晚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時,傳因未禮讓綠燈正要過斑馬線的兩名女子,和路人發生碰撞,造成2人受傷送醫。諷刺的是,他去年才喊「行人地獄」,昨卻未禮讓行人釀禍。賴士葆今天上午現身兩度鞠躬道歉,表示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撞傷行人,對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並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
賴士葆昨晚駕車在北市路口和2名女子發生碰撞。2女當時綠燈,正走在斑馬線上。警方初判,賴士葆未停讓行人穿越,酒駕值為0。
賴士葆道歉
賴士葆今天上午發布道歉聲明。賴士葆表示,昨天晚間9點多於住家附近轉彎時,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在綠燈前行左轉時不慎撞傷兩位行人,立即陪同傷者到醫院檢查處理,「對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今後會更加小心謹慎,並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
賴士葆受訪時表示,昨晚天色非常暗,綠燈左轉下,因A柱死角沒看到2女生,分別頭和腳受傷,當下馬上送他們到仁愛醫院。「我負完全責任,交警測試我沒有酒駕,向兩位小姐非常抱歉,以後開車會小心。」賴士葆深深一鞠躬致歉。
至於挨轟「台灣行人地獄」,賴士葆表示接受所有批評,但昨天事故地點非常暗,「可不可以加燈?我綠燈左轉,他們綠燈直行,我也緊急煞車撞到我自己的方向盤。」他強調自己正常開車,對方因為在聊天也沒有看到他的車子,再次表達抱歉,也取得他們諒解,他並稱「我生平第一次撞到人。」
賴士葆為國民黨立委,車禍釀禍後網友怒轟「感謝委員親自示範何謂行人地獄」、「現在是要擊殺路人嗎?居然直接撞擊正在行走於斑馬線的行人。」除未禮讓行人引起討論,賴士葆73歲的年齡也讓律師林智群建議,「年紀過70歲,注意力跟反應都下降,避免開車比較好,日本英國都是以70歲做管理標準,台灣現在是75歲以上才做換照管制,可以考慮降低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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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曾說:人車爭道,行人在馬路上的路權毫無保障
賴士葆去年8月21日在臉書發文曾說,「台灣交通混亂,人車爭道,行人在馬路上的路權毫無保障。徒法不足以自行,光靠警察開罰單只是治標,政府花大錢改善交通,新的課綱並無加強從小就將國民教導成為守秩序懂得禮讓行人的好公民。」
當時他發文背景是為2023年08月20日舉辦「還路於民大遊行」發聲,臉書還轉做圖,忿忿不平說,「對於交通安全的議題,若不是民眾忍無可忍,只好自力救濟遊行抗議」。
當時為行人路權喊聲,昨天駕車卻未禮讓行人,撞飛2人骨折送醫,對比之下相當諷刺,不少網友也湧入罵聲。
未禮讓行人罰鍰6000元記點
立法院去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並於去年6月30日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鍰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
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
1.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2.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警方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2個月3萬人違規
警政署統計去年5月1日至6月27日執法績效,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3萬5905件違規,較前年同期7443件增加2萬8,462件(+382%)。不過法令開始實施初期,許多人都擔心受罰較為緊繃,如今實施1年多,不少民眾紛紛有感「螺絲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