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拉長換照觀察期至6年 新制9月上路影響7.3萬人

生活 交通
2024/05/1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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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我國自2013年7/1起普通汽車及機車駕照不論已過期或到期,都可以不用再定期換發,但交通亂象多,還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引發駕照制度改革,交通部去年9/15預告修正「違規紀錄嚴重者」換發短期駕照,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昨(5/15)再增「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最快9月上路,預估新制將影響7.3萬人。

台灣交通遭外媒評為「行人地獄」。林林攝
台灣交通遭外媒評為「行人地獄」。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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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預告30天,宣導3個月,預計9月上路。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說明,吊銷分兩種:

1.終身吊銷,如因違規造成重傷或死亡等,原規定終身不能考照,但考量不能剝奪人民終身開車,這不符合比利原則,因此依受傷、重傷、死亡等級,規範6年、8年、10年、12年才能再考。

2.一般吊銷,如無傷亡的酒駕等問題,依違規情節嚴重,吊銷1、2、3、6年才能重新考照。

舉例違規釀死亡事件,現行規定:12年後重新考上駕照,會先發給效期1年的駕照,期間內無違規、吊扣紀錄,才可以換發至75歲的駕照;新制上路後,12年後重新考照,一年效期的駕照要連續換6年,都不可以有違規,才能換發致75歲駕照。等於原本觀察期只有1年,現在拉長到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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