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竹科廠員工旅遊爆4死悲劇!遊覽車飆速鬼切害母子殞命 法官鼻酸寫出判決

社會 法庭
2025/02/07 11:00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竹科某公司2023年10月21日舉辦員工旅遊,滿載員工及家屬的遊覽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263.7公里處,時速高達130公里,駕駛陳文貴不僅超速還突轉方向盤,從外側車道向內切且沒打方向燈,擦撞一輛小客車後失控撞擊內側護欄,又向外側偏移猛撞另輛小客車,造成遊覽車上一名11歲男童與母親死亡,小客車男駕駛與一名女乘客也喪命。法官在判決中寫道「男童的人生旅途才要起步,還有很多沿路風景沒看過,卻與母親同遭不幸,小客車2名死者也是天外飛來橫禍,令人鼻酸」。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過失致死罪判陳文貴3年6月徒刑定讞。

分享 分享 連結 APP
遊覽車在國道三號超速又任意變換車道,造成4死悲劇。翻攝記者爆料網 zoomin
遊覽車在國道三號超速又任意變換車道,造成4死悲劇。翻攝記者爆料網

駕駛坦承只睡4小時「恍惚」釀禍

此案審理時,64歲的遊覽車駕駛陳文貴辯稱案發前一天深夜,公司要求他加班多開一趟車,因此他於凌晨0時許才能入睡,睡前還吃了安眠藥,然後清晨4時30分就出門,搭載科技公司員工與家屬,早上9時許出車禍時,「我開到中線之後恍惚,遊覽車的尾巴撞到內側的護欄」。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陳男當日有睡眠不足、精神不濟及恍惚情形,本應謹慎駕駛或向公司拒絕這趟駕駛任務,或於途中開到休息站休息一下再上路,卻仍違規魯莽駕駛,且於車程中不時超過時速120公里,甚至高達130公里,須為事故負責。

法官因被害人及家屬遭遇鼻酸

一審法官在判決中感性寫道:「一場國道上的重大車禍,讓本來的旅途無法繼續,一些人永遠無法到達終點,在本案中,4位被害人失去生命,讓他們的家庭從此留下缺口,走的人去怎樣的世界我們並不清楚,是不是去了更美、更好的地方?當下離開時有無承受痛苦,甚至感到很驚惶?這些問題一定會懸在遺族心中久久不能忘。」

法官將心比心指出「或許各種宗教形式都對往生後的世界存有自己的描繪與勾勒藍圖,但可以知道的是留下的人最為悲傷,過往和親人相處的片段總會不經意在腦海中反覆播放,未來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刻都很艱難,突發的變故讓人來不及告別,可能還有很多想要一起完成的事,注定在後續路途中缺席。」

「以本案來說,被害男童的人生旅途才要起步,還有很多沿路風景沒看過,他母親在這場車禍中一起遭遇不幸,而小客車上2名被害人也是天外飛來橫禍,這些被害人的家屬如何面對身邊永遠留下的空位,這樣的情景任何人聽聞都會感到鼻酸與不忍。」

此案一、二審先前均依過失致死罪,將遊覽車駕駛陳文貴判刑3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推薦新聞 高雄分屍嫌住處血跡噴濺「疑爆第2死者」! 左營失蹤女最後身影曝恐怖巧合

 

廣告

下載知新聞APP

⭐️ 即刻下載《知新聞》App!免費!

廣告
廣告
# 遊覽車車禍 # 陳文貴 # 過失致死 # 鬼切 # 超速 # 國道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