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5女「撩陰摳菊」嗆:處女才配!女大生也受害 無恥神棍慘了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嘉義一名神棍,佯稱「解決感情問題」,陸續對5名女信徒摸下體猥褻,大言不慚嗆說「是觀音菩薩的旨意」、「處女才配讓我碰」,嘉義地院認定男子強制猥褻罪成立,合併判處2年3月徒刑。
記者爆料網報導,判決書指出,被告江姓男子在嘉義一間寺廟擔任常務委員兼乩童,卻趁女信徒想改善感情問題,在寺廟殿內靜坐、靜修時上下其手。
江男會佯稱,「菩薩我幫祢找到祢義女了」、「有妄想症要改掉」、「若不跟男友斷乾淨,就要在其身上畫符」、「是觀音菩薩的旨意」、「你子宮很不好,要運氣一下」等語,趁機擁抱,甚至將手伸進女信徒內褲內,撫摸下體與肛門,猥褻得逞。
若遇到女子抗拒,江男會利用女信徒對宗教的敬畏,大言不慚說出「是處女才配得上讓我碰,是神明要我幫忙我才幫的,不然我才不屑」,他還以「改運」為由,誘騙還是大學生的女信徒到摩鐵,強迫其全裸共浴,江男還趁機對女大生舌吻。
原本女信徒剁男的行徑敢怒不敢言,直到其中1人鼓起勇氣詢問他人,才驚覺至少有5人受害,才出面指控江男的無恥惡行,聯合提告,而江男面對檢警偵訊坦承犯行,檢方訊後將其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江男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利用自己為神職人員,趁女信徒感情不睦、心情不佳、精神虛弱之際,趁機對被害者作出踰矩行為,雖事後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合併判處2年3月徒刑,可上訴。
勇敢脫離「以神之名」的性暴力
勵馨基金會曾表示,有些被害人即使認為自己被性騷擾或性侵,但在宗教組織中,加害者往往擁有至高的權力,讓受害者害怕自己的想法是在挑戰「神」的權威,對方會以神力懲罰自己,或擔心自己這種想法,其實是誤解了神的好意,而不敢出面指控。
勵馨基金會指出,除了宗教權力之外,宗教組織的「封閉性」和「社會連結」更是讓被害人不敢出面控訴的原因。對宗教領導人的任何指控,就等於破壞宗教信仰的中心價值,因此內部相關人士往往不希望事件被聲張,試圖否認或掩蓋事件,甚至煽動其他信徒一起質疑、打壓被害人,形成牢不可破的共犯結構,以致被害人在求助歷程中,擔心自己的日常生活會被影響或攻擊,因而歷經一段自我懷疑、感到無能為力,甚至退縮的過程,也讓大多數被害人即使曾想要求助,也因此打了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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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呼籲,宗教性侵被害人往往是被加害者有計畫的「馴化和控制」,加上盲從信眾「幫助犯」的包庇,讓被害人未能立即跳離受害情境,這顯示出的是被害人受困於宗教制約中的無奈。任何質疑、指責的回應,對當事人都是二度傷害,而鼓勵他們繼續求助、肯定其能堅持下去的勇氣,提供有幫助的相關資訊等行動,才是當事人最需要的支持。
高雄市警局婦幼隊也在官網提醒,在選擇宗教信仰過程中,應了解正神絕對不會要求財、色作代價,否則和奸商、色狼沒兩樣!期待大家提高警覺,在信仰上多一分「理性選擇與判斷」,尋求正當管道解決問題,就能避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