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開股臨會討論新新併 新光銀工會:台新金、新光金均未協商「員工安置計畫」

財經 金融要聞
2024/10/08 16:33
克萊兒 文章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新光金、台新金「新新併」臨時股東會將在明(9)日召開,今(8)日新光銀工會發出5大聲明表示,金融機構申請合併時,應依法提具妥善「員工安置計畫」;然而兩大金控均未跟公會協商,但卻宣稱在10月11日送件金管會,工會質疑其合法性及誠意俱無。

台新金、新光金均未就「員工安置計畫」與新光銀工會有協商,工會質疑合法性與誠意。李柏毅攝 zoomin
台新金、新光金均未就「員工安置計畫」與新光銀工會有協商,工會質疑合法性與誠意。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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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銀工會理事長李孟庭表示,此次「新新併」規模遠超近期其他金融機構合併案,且旗下子公司不論營運規模、員工僱傭性質、薪酬制度、福利措施與合併後實質存續之各子公司皆迥異,單一「員工安置計畫」不適用於全體金控員工,工會主張存續公司應依各子公司具體情況,分別訂定「員工安置計畫」,以保障新光金控旗下員工之工作權。

此外,台新金控多次對外宣稱「三年內全體留任1.5萬名新光金控員工」,卻僅止於形式且流於空泛,工會已做好協商「員工安置計畫」之準備,然迄今卻未見台新金提出任何實質內容;況且台新金控提出「三年工作權保障」的說法,亦僅是近期所有金融機構合併案之最低標準,難以說服工會相信台新控將妥適安置所有員工,也未見其欲成為第四大金控之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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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銀工會主張,不論存續公司是台新金,或消滅公司新光金,均應與本工會協商,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不斷強調員工為公司最重要資產,惟自合併換約日迄今,皆未與本工會、員工商談此議題,著實令所有子公司員工甚感失望,新光金控不應以不接觸本工會之方式,迴避保障子公司員工之權益,亦不可強行化約為經營層認為之「員工均樂觀其成」。

新光銀工會強調,金管會、勞動部應立即要求兩家金控公司,絕不可任由尚無工會的新光金子公司以勞資會議決議形式,任意決定「員工安置計畫」內容後,再藉此強逼工會必須接受,甚至以此為由拒絕與工會進行實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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