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三讀完成!運動員工會發聯合聲明 3修法要點一次看
【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昨(13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台灣三大運動員工會職棒工會、職籃工會、女足工會發表聯合聲明,除了表達感謝,更點出3大修法要點,針對性別平等、促進工會成立與防堵機制建立3方面,給予運動員更全面的保障。

3大運動員工會聯合聲明表示,從 2018 年起,職棒工會周思齊前理事長為了「棒球人才培育、勞動安全、退役選手照顧、加強國際交流及國際賽選手權益」等議題拜會立法院開始,再到2023年由職棒工會陳傑憲理事長、職籃工會曾文鼎理事長與女足工會王湘惠理事長率三工會共同啟動更積極的修法倡議。
「鍥而不捨」,是我們對於健全制度與環境的期盼,更是經歷職棒黑暗期的資深選手們,不願再讓下一代承受假球侵害的堅持。
聲明中也感謝多位立委的支持與倡議,聲明還指出關於這次修法將是歷史性的一步,絕對不會是健全運動產業環境的最後一步。未來,我們將攜手監督法案的落實,確保每位運動員的權益能真正被保障,確保每場比賽的公平性,讓運動產業持續進步。這是屬於所有運動員和球迷的勝利,讓我們繼續努力,也給場上努力奮戰的選手們更多掌聲,為台灣運動的下一頁,寫下更光輝的篇章!
本次修法3大要點
第七條之一
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出資經營運動團隊之隊伍數量應注意性別比例平等原則。
→感謝吳思瑤委員於上一屆任期時,率先提出「國公營事業所支持組建的運動團隊,男性明顯多於女性」的問題,因而啟發我們期許國內仿效美國《Title IX》的精神,「讓國公營事業投入資源的同時,也重視性別平權」,目標讓更多優秀的女性運動員能有延續生涯的舞台。
第七條之二
為健全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輔導相關賽事之運動員工會或團體成立。
→從職棒球場安全議題、運動員短期失能險、國內首份團體協約簽訂、瓊斯盃出賽費男女平權爭議、女足賣身契爭議…等說不完的故事,是國內運動員工會在近十餘年陸續成立以來,始終堅守維護選手權益、倡議制度健全的成績單。
我們當然理解爭取過程並非長官們所樂見,但不可否認的,台灣的運動產業環境與觀念的確藉由運動員工會們不斷的努力,拉近了與國際的距離。
感謝立院不分朝野對本案的堅持,正視國內體育環境「長期充斥著不對等權力關係,以至於球員難以為自己發聲」的困境,透過修法為運動員工會 / 團體的組建撐出了更多的可能性,我們期盼不同運動項目的跟進,並肩為選手們搭起發聲、溝通的橋樑。
第七條之三
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並推動防治運動賭博政策,輔導職業與業餘運動員團體建立防治運動賭博之信託基金機制及辦理法治教育。
→本次修法最關鍵,也是運動員工會最為期盼的,是關於防賭機制與政策的擴大適用與深化。
不同於過去假球防治的法條只存在運彩條例中,一旦運彩未開盤就形同出現防賭破口。這次修法明確了政府強化防賭機制、維護產業環境的作為,同時也將重罰適用範圍擴大至「國內職業、企業聯賽,以及重點學生聯賽或國際賽等政府指定賽事」。
如同職棒工會過去跟社會分享的,「運動賽事防賭,是與人性的戰爭,是沒有終點線的工程」,我們相信,當選手與從業人員能免於意圖操縱比賽的干擾,他們就能專注比賽,為球迷呈現真正值得信任的精彩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