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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法官辦公室喝酒!酒駕載書記官酒測值1.05 遭免職轉任事務官

離譜法官辦公室喝酒!酒駕載書記官酒測值1.05 遭免職轉任事務官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2017年開車肇事逃逸,被判刑4月、緩刑2年定讞,但他去年8月19日竟再度酒駕,他當天傍晚離開法院前,先在辦公室喝了伏特加,隨後開車載書記官在市區繞行、停留,晚間8時許遭警方攔查酒測,發現酒測值達1.05。刑事部分他先遭高等法院依公共危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他另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審酌張軒豪先前兼辦行政訴訟,審理酒駕或拒測等行政訴訟案,自身卻酒後駕車,嚴重損及司法公信,認定他言行不檢行為重大,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
檢察官擦撞女大生竟要求「陪睡」!遭判免職轉任事務官 15萬薪慘腰斬

檢察官擦撞女大生竟要求「陪睡」!遭判免職轉任事務官 15萬薪慘腰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男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腳踏車,在萬華區與一名騎機車的女大生擦撞,雙方談論如何賠償時,陳檢得知女大生身上只有300元現金、戶頭存款只有11元,竟對她說:「妳如果願意跟我做愛,就不用給我錢。」甚至噁說附近有很多旅館。女大生以手機錄音為證,向警局申訴陳男性騷擾,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均認定陳男觸犯《性騷擾防治法》、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去年判決罰俸3個月,共約40多萬元,上訴後,職務法庭今改判陳立儒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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