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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打詐再重罰Meta 1500萬 稱廣告服務缺失「情節重大」

數發部打詐再重罰Meta 1500萬 稱廣告服務缺失「情節重大」

【記者蕭文康/台北報導】對Meta Platforms, Inc.所營Facebook平台,經數發部調查發現,該平台廣告服務有系統性之缺失,違反詐防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情節重大,數位發展部依法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Meta則回應將「持續針對出現的問題努力改善,更會繼續與數位發展部與刑事警察局密切合作,確保我們平台環境的安全性,並讓用戶清楚識別看到 Facebook 與 Instagram 上廣告的受益者與出資者。」
Meta宣示在台灣強化5大措施積極打詐 去年下架平台上160萬則詐騙廣告

Meta宣示在台灣強化5大措施積極打詐 去年下架平台上160萬則詐騙廣告

【記者蕭文康/台北報導】上月底Meta遭數發部確認2則廣告違反詐防條例裁罰100萬元罰鍰。今Meta 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 Simon Milner 宣布 2024 年 Meta 在台灣與全球強力打詐的成果,包括處理詐騙是激烈對抗的攻防戰,詐騙集團與不法之徒的詐騙手法不斷演進,藉此規避偵測與政策執行;Meta 致力於加強防禦系統,運用特定的系統偵測假冒名人、以名人為誘餌的詐騙廣告,並大力投資在訓練團隊檢視這些內容,同時也推廣全民防詐教育、分享識詐技巧,並提供工具讓大家檢舉潛在的違規內容。
臉書涉及廣告資訊揭露不全 數發部依法裁處2則共100萬元罰鍰

臉書涉及廣告資訊揭露不全 數發部依法裁處2則共100萬元罰鍰

【記者蕭文康/台北報導】針對Meta Platforms, Inc.所營Facebook平台,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一事,經數發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台灣高等檢查署、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等單位共同檢視,確認有2則廣告違反《詐防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因此依同條例第40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Meta每案各予以裁處新台幣 50 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
《詐防條例》三讀通過!最重關12年  劉世芳:讓想騙的不敢騙

《詐防條例》三讀通過!最重關12年  劉世芳:讓想騙的不敢騙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明定境外網路平台業者若外在台灣設立法綠代理人、不配合移除下架詐騙廣告,最高可罰1億元;詐欺集團犯嫌的刑責,最重可判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億元以下罰金。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感謝朝野黨團對詐防條例的重視與支持,稱要讓「要讓想騙的不敢騙、騙到的沒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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