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小船走私、遇險棄船不顧旅客死活 交通部修法增收回駕照最高5年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離島地區小船走私案件猖獗,為杜絕此狀,交通部修正「船員法」,新增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罰則,如利用遊艇或動力小船私運貨物,收回其駕駛執照3個月至5年,另外,若發生狀況要棄船,必須協助旅客撤離,否則回收駕照1個月至5年,為保障船員權益,雇用人如酒駕、違反勞基法等相關規定,限期不改開罰金額從6萬至30萬元,提升至12萬至60萬元。航政司表示,預告完成送行政院審查,還要再送立法院審議,涉及修法所以上路時間不會這麼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