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關稅衝擊荷包縮水!報稅可免息延長、分期不限金額 重點一次看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考量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台灣經濟影響,為減輕企業與民眾繳稅壓力,今日公告10項稅目延長、分期審查原則,今年報稅時間延長至6月底。國稅局官員指出,相較於Covid-19,這次條件放寬不論繳稅金額多少都可申請,企業營收衰退不限比例也可申請,個人申請理由新增「其他」,可由繳稅義務人自己說明,最長可免息延長1年或分期3年。

申請延長或分期仍要證明文件
今年報稅從5月1日起跑,一般民眾多1個月報稅時間,最後一天報稅時間是6月30日。民眾可利用報稅系統直接上網,填寫申請分期或延長繳稅。
繳稅有困難想申請分期或延期的人,仍要提供證明文件,以企業來說,可提供貨款延遲、財報營收減少、申請補貼紓困等文件;以個人來說,除了紓困補貼外,也可提供公司裁員、減薪、工作天數減少等證明。
台北國稅局表示,因每個人情況不同,因此這次申請理由特別新增一樣「其他」,可由民眾自己解釋說明,若受到股災影響日常生活支出,也可提出證明,但為了避免一般人濫用,必須提出申請證明,解釋正常資金流動較以往下滑而影響生活支出。
10項稅目可申請分期或延長
財政部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稅捐稽徵機關表示,將秉持從速、從寬、從簡原則受理,協助受影響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適用稅目包含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稅目。

最長可分期3年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整理5大重點:
1.所得資料查詢期間為4月28日至6月30日。2.採用網路申報應檢送附件之送交期限:(1)營利事業所得稅(含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送交紙本資料期限為7月31日,透過申報繳稅系統上傳送交者為7月30日。(2)綜合所得稅送交期限為7月10日。
3.申請延期提示受控外國企業(CFC)財務報表或其他替代文據者,得延期至12月31日前送交。4.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清算及特殊會計年度(週結制),申報繳納期間截止日在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者,展延30日。其申請延期提示CFC財務報表或其他替代文據者,其送交期限為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6個月。
5.納稅人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1次繳清稅捐,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延期(最長1年)或分期(最長可達36期)繳納稅款:(1)經主管機關提供相關協助措施(2)營利事業收入減少(3)個人被減薪、非自願離職、工作日減少或其他情形。
退稅時程不變
林巨峯提醒以下4點:
1.此次營所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30日(曆年制者),若有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如研發投抵、智慧機械&5G投抵),其向經濟部申請期限,依規定為營所稅申報期間截止日,故可一併延長。
2.納稅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應在規定繳納期限內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適用稅目不只營所稅及綜所稅,還包含房地合一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
3.營利事業申請並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視為如期繳清稅款,仍享有藍色申報、會計師查核簽證等優惠規定,但提醒企業注意,任何一期應納稅款未如期繳納者,該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將按普通申報案件處理,不再享有優惠。
4.綜所稅退稅期程不變,6月30日前以網路申報,或在5月12日前以稅額試算書面回復之案件,仍可適用第1批(7月31日)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