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存廢爭議!張大春嗆名嘴「下流」 逆轉無罪確定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2014年在臉書發文罵名嘴劉駿耀「下流」、「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等語,原因是不滿劉男對於林義雄絕食反核之事的評論,劉男怒告張大春公然侮辱罪,一審判無罪,但二審認為張大春的粗鄙言語與議題本身無關,逾越合理評論範圍,改判罰金3000元定讞。後來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為張大春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年3月撤銷有罪判決,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重審,高院更一審今判張大春無罪。依照《速審法》規定,一、二審都判無罪,不得再上訴。

檢方指控張大春2014年4月間聽到劉駿耀在廣播頻道NEWS98主持「非耀不可」節目中,對林義雄絕食反核事件的評論,隨即在個人臉書撰寫:「NEWS98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我踏馬的真覺得可恥!」、「再罵你下流胚也不值了,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辱罵、貶抑劉駿耀人格及名譽,因此起訴他涉犯公然侮辱罪。
不滿劉駿耀「嘿嘿嘿地笑」
審理時,張大春主張林義雄(民進黨前主席)是家庭遭逢大難之人,母親與2名幼女遭冷血殺手殘殺,對這樣一個人,從最基本人性角度,不論是黨政立場或是反核、擁核立場,都不應該冷血輕鄙他人的生命,但劉駿耀(2018年病逝)在他主持節目中的發言,卻說陳為廷等人探視林義雄時,遞紙條鼓勵林義雄,表示以後由他們來扛,劉男說「是要扛棺材」,還嘿嘿嘿地笑,接著又說林義雄藉由反核議題來博版面,又嘿嘿嘿地笑。
張大春告訴法官,劉駿耀是專業媒體人,在專業電台主持節目,對於重大公共議題應更審慎,不應恣意談笑,損人人格,但他卻公然在節目說出這樣的話,張大春至今仍認為是下流的話。
張大春無罪確定理由
此案更一審今判張大春無罪確定,合議庭指出,張大春不滿劉駿耀評論林義雄反對核四而絕食事件的用語、態度,因而貼文,核四存廢涉及國家能源政策,是公共事務議題,劉駿耀在廣播節目上討論該議題,應承擔遭受反對及負面評價的風險,不應僅准許自己於表達意見時,對他人負面評論,卻無法容忍不同意見之人對他使用負面用語,且張大春的批評並未涉及種族、性別、性傾向,也沒有歧視性的觀點,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推薦新聞
才挺過罷免!高虹安誣告案二審仍有罪 輕判原因曝「未認定論文抄襲」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遭17路搜索!涉包庇賭博業者 列圖利、賭博罪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