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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善後|上午拆除外牆剝落物 中市府限今日完成!違者重罰30萬
【社會即時中心/綜合報導】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13日發生嚴重氣爆意外,造成4人死亡,事發至今6天,而廣場外牆剝落物搖搖欲墜,昨天新光三越提出外牆整修施工申請書,卻因為未附施工計畫遭退件。台中市都發局要求務必於今(18日)天前完成外牆懸掛物拆除工作,否則最重將開罰30萬。新光三越今出動吊車拆除危險設施,承諾「會儘速提出安全維護計畫」。

中央社報導,台中市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表示,13日發生氣爆當天及16日,市府兩度公告通知業者必須針對有危險性的外吊懸掛物進行清除,並限定業者於18日以前完成清除,如未如期完成,明天將依建築法規定裁罰新台幣6到30萬元,會依最重裁罰。
對於新光三越以吊車將外牆懸掛物往建築物內放置未吊掛下來,李正偉指出,可避免由高空懸吊下來,有營建廢棄物要後續處理的問題,他尊重專業技師的判斷,希望今天務必完成清除危險懸掛物,如未如期完成,明天會依建築法規定最重裁罰30萬元。
李正偉說,由於新光三越周邊已拉起封鎖線到人行道,不像一般工地會有民眾從旁邊通過,只要業者注意封鎖線內的安全,線外有保全人員協助,因此沒有強制要求做防護網及安全圍籬。

新光三越今天出動吊車進行台中中港店外牆懸掛物拆除作業,業者表示,今天因屬搶災搶險階段,和一般營建工地、營建工程須完成安全維護設施不同。第一時間拆除危險設施,維護公共安全。
新光三越指出,施工時已依照規定加強注意,由於目前建物周邊仍有警戒封鎖線,且封到周邊人行道,已派保全協助維護導引行人,做好路口相關交通管制安全措施。
此外,針對新光三越昨天提出的安全維護計畫因未檢附相關施工計畫、施工機具、施工動線及交通維持計畫等,遭都發局退件要求補件,新光三越表示,會儘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