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老闆闖數發部開3槍!全因不爽政府這件事 檢起訴5年以上重罪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在南投仁愛鄉經營民宿的男子張盛德,今年3月不滿政府限制中國大陸人士來台旅遊的政策,想以激烈方式引起民眾關注,28日持霰彈槍進入數位發展部1樓,先後開3槍,導致樓層指示牌掉落,砸毀下方盆栽造景,部分牆壁也被擊中缺損、大門玻璃也破碎。張男被逮後,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北檢今偵查終結,依非法持有槍枝、公眾場所開槍射擊、恐嚇公眾等罪起訴。
花27萬買散彈槍、手槍
起訴指出,張男2020年花27萬元購買制式霰彈槍1把、非制式手槍1把,以及67顆子彈,藏放在他經營的民宿房間內。
今年3月初,張男開車到北市延平南路的數位發展部周邊勘查,鎖定目標後,同月27日聯繫親友、記者,預告自己即將犯案。
警衛機警關上2樓鐵門
隔天上午8時許,張男開車攜帶霰彈槍、手槍抵達數發部,在後方停車場將子彈上膛,裝進登山包,走到數發部門口,拿出散彈槍走進去,射擊2槍,然後搭乘電梯上2樓,警衛見狀,立即大聲呼喊同事將2樓鐵門關上。
張男抵達2樓後發現無法進入,只能走樓梯返回1樓,再持散彈槍朝1樓玻璃大門射1槍,造成大門玻璃破碎,以駭人方式恫嚇數發部職員及在場民眾,警察獲報趕來將張男逮捕。
關於該如何對張男量刑,北檢請法院審酌張男雖無傷人意圖,但他攜帶槍彈前往政府機關開槍,具有高度危險性,且造成物品毀損及在場公務員、民眾恐慌,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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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起訴重罪刑度5到12年
張男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槍枝、公眾場所開槍射擊罪,以及《刑法》恐嚇公眾等3罪,檢方請法院從重依公眾場所開槍射擊罪論處,該罪刑度為5年以上、12年以下,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